為強化社區服務功能,保障和改善民生,福建省政府辦公廳日前下發《關於加快發展社區服務業的意見》,提出推進公共服務覆蓋社區、發展社區商業和便民利民服務、深化社區志願服務、健全完善社區服務設施、加強社區服務人才隊伍建設等主要任務。力爭到“十二五”末社區服務設施綜合覆蓋率達90%以上,全省20%以上的社區服務工作者持有《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註冊社區志願者達到本地區居民總數的10%以上,每個社區有80%以上的社區黨員和30%以上的社區居民參與志願者服務活動。
為鼓勵發展社區服務業,《意見》出臺一系列完善優惠政策。包括:實行資源共享、共駐共建,社區單位活動、服務場所(包括文體、娛樂、生活服務)對社區居民開放,符合有關規定的可以享受稅收優惠。工商部門對社區服務業在註冊資金、從業人數、辦證手續等方面給予放寬;降低社區服務業創業門檻,凡在住宅小區內有固定場所,為小區居民或村民提供自行車維修、小家電維修、縫紉修補、疏通管道和衛生保潔等服務的,可不辦理營業執照,只需向所屬居民委員會或村民委員會備案;在不影響交通、市容環境衛生和安全生産的情況下,允許在社區內統一配置輕型建築材料貨亭或開闢便民早市攤點;自2011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對家政服務企業由員工制家政服務員提供的家政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對於託兒所、幼兒園、養老院、殘疾人福利機構提供的相關服務,免徵營業稅;老年服務機構自用房産、土地,符合有關規定的,免徵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另外,社區小微企業符合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6萬元(含6萬元)的,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三年內免徵社區小微企業部分管理費、登記費和證照類事業型收費;對社區符合再就業政策的企業、網點要落實減免稅費、資金補貼、小額貸款等政策;為特殊人群服務的社區福利性項目免徵營業稅。加大信貸支持小微企業力度,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申請勞動密集型小企業貼息貸款;對為小微企業提供融資擔保的擔保公司由省財政給予風險補貼;支持小微企業承擔政府購買的社區服務。支持龍頭企業進社區,發展連鎖經營網點,鼓勵小微企業加盟龍頭企業連鎖體系,連鎖網點可憑總部證照直接辦理網點執照;允許符合規定條件的連鎖企業的總部經審批後統一申報增值稅、營業稅、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