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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等五部委通報2011年全國碘缺乏病監測情況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9月05日 15時40分   來源:衛生部網站

衛生部等五部委關於2011年全國碘缺乏病監測情況的通報
衛辦疾控發〔2012〕9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衛生廳局、發展改革委、鹽業主管部門、工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

    2011年,各級政府加強領導,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強化監測與防治干預措施的有機結合,確保實現持續消除碘缺乏病目標,圓滿完成了全國碘缺乏病監測和碘鹽供應任務。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監測實施情況

    2011年,各省(區、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以下簡稱各省份)結合當地實際,按照《全國碘缺乏病監測方案(試行)》(以下簡稱《監測方案》)要求,認真組織實施。一是各省份非高碘縣均完成了碘鹽監測,監測覆蓋率達到100%,其中99.6%的縣按要求完成了監測採樣量;二是在7個省份的109個縣開展了水源性高碘地區食用鹽監測;三是上半年在9個省份的25個縣開展了高危監測,其中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開展了應急補碘工作;下半年在9個省份的31個縣開展了高危監測,其中甘肅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開展了應急補碘工作;四是衛生部門加強監測管理,強化質量控制,定期組織開展督導、考核;五是全國碘缺乏病監測信息管理平臺運行順暢,監測數據基本能夠通過信息管理平臺報告。

    二、監測結果及干預措施

    (一)碘鹽監測。

    1.居民戶碘鹽質量。全國共定量檢測非高碘地區居民戶食用鹽804325份,其中碘鹽795328份,鹽碘含量均值為30.6mg/kg,標準差為6.5 mg/kg,變異系數為21.2%。在所有碘鹽中,合格碘鹽781032份,經人口加權全國碘鹽合格率為98.0%。除上海市和西藏自治區外,各省份碘鹽合格率均在95%以上。

    2.居民戶碘鹽覆蓋率。全國共檢測了居民戶食用鹽827028份,檢出碘鹽816692份、非碘鹽10336份,經人口加權全國碘鹽覆蓋率為98.7%。上海市碘鹽覆蓋率為92.2%,其他省份碘鹽覆蓋率均大於95%。全國有98.5%的縣碘鹽覆蓋率達到90%以上,較2010年提高了0.4個百分點。

    3.居民戶合格碘鹽食用率。在所檢測的居民戶食用鹽中,有合格碘鹽802396份,經人口加權計算,全國居民戶合格碘鹽食用率為96.8%,較2010年提高了0.2個百分點。上海市合格碘鹽食用率為87.4%,其他省份合格碘鹽食用率均在90%以上。全國有97.1%的縣居民戶合格碘鹽食用率達90%以上,較2010年提高了0.3個百分點。

    4.水源性高碘地區居民戶不加碘食鹽率。在水源性高碘地區共檢測24492份鹽樣,其中不加碘食鹽22245份,不加碘食鹽率為90.8%,較2010年提高了12.5個百分點。江蘇省、安徽省、山東省、河南省不加碘食鹽率在90%以上;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不加碘食鹽率分別為87.9%、76.9%、83.8%。

    (二)碘缺乏病高危監測。

    1.地方性克汀病新發病例搜索。2011年,各項目縣開展了地方性克汀病病例搜索,未發現疑似病例、確診病例。

    2.兒童甲狀腺腫大情況。

    2011年上半年,對5942名8-10歲兒童甲狀腺腫大情況進行B超檢查,甲狀腺腫大率為2.4%。浙江省兒童甲狀腺腫大率為5.2%,其他省份甲狀腺腫大率均低於5%。有4個縣兒童甲狀腺腫大率超過5%,其中廣西壯族自治區合浦縣甲狀腺腫大率最高,達8.8%。

    2011年下半年,對7237名8-10歲兒童甲狀腺腫大情況進行了B超檢查,甲狀腺腫大率為3.1%。福建省兒童甲狀腺腫大率為6.8%,其他省份甲狀腺腫大率均低於5%。有6個縣兒童甲狀腺腫大率超過5%,其中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什縣甲狀腺腫大率最高,達17.9%。

    3.兒童和家庭主婦尿碘。

    2011年上半年,檢測了5921名8-10歲兒童尿樣,尿碘中位數為173.5µg/L,各省份尿碘中位數均超過100µg/L;以縣為單位,各縣尿碘中位數均超過100µg/L。檢測了1588名家庭主婦尿樣,尿碘中位數為137.8µg/L,福建省、廣東省尿碘中位數小于100µg/L,分別為95.3µg/L、90.1µg/L,其他省份尿碘中位數均處於100- 200µg/L之間。有7個縣家庭主婦尿碘中位數低於100µg/L。

    2011年下半年,檢測了7231名8-10歲兒童尿樣,尿碘中位數為175.5µg/L;廣東省尿碘中位數為79.0µg/L,其他省份尿碘中位數均超過100µg/L;以縣為單位,有3個縣尿碘中位數低於100µg/L,分別是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海市銀海區(92.8µg/L)、廣東省徐聞縣(79.0µg/L)和海南省臨高縣(67.4µg/L)。檢測了1925名家庭主婦尿樣,尿碘中位數為144.6µg/L,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尿碘中位數小于100µg/L,分別為49.8µg/L、76.0µg/L,其他省份尿碘中位數均處於100- 300µg/L之間。有7個縣家庭主婦尿碘中位數低於100µg/L。

    4. 碘鹽覆蓋情況。2011年上半年,檢測居民戶食用鹽樣2857份,碘鹽覆蓋率為76.8%,有8個縣碘鹽覆蓋率低於80%。2011年下半年,檢測居民戶食用鹽樣3544份,碘鹽覆蓋率為78.0%,有9個縣碘鹽覆蓋率低於80%。

    (三)應急補碘措施。

    2011年上半年,寧夏回族自治區在7個縣對2.54萬名新婚育齡婦女、領取生育證婦女、妊娠3個月以內孕婦和哺乳婦女等重點人群投服了碘油膠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向12878名新婚育齡婦女等重點人群投服了碘油膠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對農十四師及農一師、農三師、農六師部分團場育齡婦女及貧困人員62142人免費發放碘鹽100.85噸,保障貧困職工加碘食鹽供應工作。2011年下半年,甘肅省有2個縣對27697名目標人群投服碘油膠囊;有4個縣對16121名目標人群免費發放碘鹽。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在37個縣對270875名目標人群投服了碘油膠囊。

    三、存在的問題

    一是非碘鹽沖銷現象依然存在。全國尚有13個省份的42個縣居民戶碘鹽覆蓋率低於90%,其中18個縣碘鹽覆蓋率低於80%;仍有20個省份的83個縣居民戶合格碘鹽食用率低於90%,未達到縣級消除碘缺乏病目標的指標要求。

    二是局部地區碘鹽推廣普及任務仍然艱巨。海南省、西藏自治區、青海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等省份局部地區土鹽資源豐富,當地群眾自行採挖和購買土鹽的現象依舊存在。西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通過實施碘鹽價格補貼政策,碘鹽覆蓋率有了大幅提高,但部分邊遠、貧困地區尚未實現碘鹽的普遍供應。海南省絕大部分集體鹽田已轉産,但部分私有小鹽田關停並轉工作尚未完成,還需進一步落實。

    三是碘鹽在生産消費環節的質量監管有待加強。全國共檢出14296份不合格碘鹽,佔檢測碘鹽數的2.0%,其中有16.7%的鹽樣碘含量高於50 mg/kg。全國鹽碘變異系數為21.2%,有20個省份變異系數高於20%。

    四是高危監測發現,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等省份部分地區家庭主婦尿碘水平偏低,應關注這些地區的孕婦和哺乳婦女碘營養水平,及時採取應急補碘措施,以免影響胎兒和新生兒發育。

    五是部分水源性高碘地區不加碘食鹽率較低。水源性高碘地區不加碘食鹽率整體上較2010年有大幅提高,但仍有19個縣不加碘食鹽率低於90%,其中8個縣不加碘食鹽率低於50%,這些地區應當儘快普及不加碘食鹽。

    六是部分省份未能按照《監測方案》和《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在碘缺乏病高危地區採取應急補碘措施的實施意見(試行)》(衛辦疾控發〔2008〕71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要求,及時、規範地開展高危監測和應急補碘工作,數據傳報、工作總結報送不及時。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強化政府領導,建立長效機制。各級政府要根據2011年監測結果和實現消除碘缺乏病目標考核評估結果,客觀總結防治工作取得的成績和存在的不足,繼續加強領導,落實責任,進一步鞏固和擴大防治成果,建立長效工作機制。

    (二)履行部門職責,加強對碘鹽生産供應的監管。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用鹽碘含量》發佈後,增加了碘鹽生産、供應、消費等各環節的監管難度。各有關部門要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對碘鹽生産、流通和消費環節的全面監管;碘鹽生産企業要嚴把質量關,進一步提高鹽碘生産均勻度,保證碘鹽質量;碘鹽銷售部門要建立、健全邊遠貧困地區的碘鹽供應網絡,保障合格碘鹽的普及。

    (三)加強監測信息的反饋和利用,及時採取干預措施。按照《實施意見》要求,充分發揮監測信息對防治干預措施的指導作用,在重點地區開展調查核實,對長期碘鹽覆蓋率低的地區採取應急強化補碘措施,及時改善重點人群的碘營養狀況,最大限度地防止碘缺乏病危害。

    (四)劃定水源性高碘地區範圍,規範不加碘食鹽銷售管理工作。各地要按照衛生部辦公廳、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無碘食鹽供應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衛辦疾控發〔2009〕168號)的要求,進一步細化開展水源性高碘地區水碘含量分佈調查,準確劃定範圍,做好在水源性高碘地區全面供應不加碘食鹽工作,規範不加碘食鹽供銷管理。

    (五)加強培訓,全面提升監測質量。各級監測單位和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樣本採集、實驗室檢測等有關內容的培訓,使監測人員嚴格按照《監測方案》要求開展工作,提高監測信息的準確性和時效性,強化監測信息的分析利用。

    (六)加大宣傳教育力度,提高病區群眾防病意識。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對原鹽産區和邊遠貧困地區的宣傳力度,促使群眾改變食用土鹽或非碘鹽的不健康習慣,切實提高群眾食用碘鹽的自覺性。在水源性高碘與缺碘交錯分佈地區,要讓群眾知情選擇,準確選購。

    衛生、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質檢、工商等有關部門要結合部門職責,認真研究本通報提出的問題和要求,依法採取應對措施,並對所採取的措施進行綜合評估,及時通報有關情況。

    附件:1.2011年度全國碘鹽監測報告

    2.2011年度全國碘缺乏病高危監測和應急補碘措施落實情況的報告

衛生部辦公廳
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工商總局辦公廳
質檢總局辦公廳
201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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