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關於開展全國安全生産督查的通知》(安委明電[2012]2號)精神,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産管理,防範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確保今年中秋國慶期間和秋冬季漁業安全生産形勢穩定,為黨的十八大勝利召開營造安全穩定的環境,農業部辦公廳下發通知部署加強漁業安全生産管理工作。
近期全國沿海各地伏季休漁即將全面結束,秋冬季漁業生産旺季即將到來,通知要求各級漁業主管部門要密切關注天氣變化情況,做好颱風等災害性天氣的預警預報、信息發佈和防範工作。要嚴格執行24小時漁業應急值班制度和節假日領導帶班制度,保證各級各類應急預案全面落實,積極妥善組織漁船自救互救、配合專業救助機構加強海難救助,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和善後工作。針對秋冬季氣候和生産特點,要求各級漁業主管部門要認真落實交通運輸部和農業部《水上安全管理合作備忘錄》精神,加強與海事部門合作,採取切實措施在重點漁區和港口共同開展商漁船警示教育,對漁船作業和商船航行密集交叉水域和事故多發水域進行聯合巡航和執法檢查,嚴格執行值班瞭望制度防止或減少商漁船碰撞事故的發生。
通知要求各級漁業主管部門要積極組織開展漁業安全生産督查工作,要認真總結前一階段“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工作經驗,從源頭消除安全隱患。通過督查查找問題、整改督辦、完善措施,切實提高漁業安全生産水平,各級漁業主管部門要繼續深入開展“平安漁業示範縣”活動,以“平安漁業示範縣”和“文明漁港”創建活動,將“兩個創建”作為當前加強漁業安全生産管理工作的抓手,進一步提高地方政府基層管理部門對漁業安全生産工作的重視,做好漁業安全生産管理的基層基礎工作,努力構建漁業安全生産管理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