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5日從福建省交通運輸廳獲悉,近日福建省政府正式批復了《福建省重大節假日免收小型客車通行費實施方案》,明確在重大節假日期間,福建省所有收費公路免收7座及以下小型客車和允許在普通公路行駛的摩托車通行費。
實施方案明確,福建省免費通行的收費公路範圍為經依法批准設置的收費公路,小型客車免費通行的重大節假日為春節、清明節、勞動節、國慶節,以及當年國務院辦公廳文件確定的上述法定節假日連休日。免費通行時段從節假日第一天00:00開始,節假日最後一天24:00結束,普通公路以車輛通過收費站收費車道的時間為準,高速公路以車輛駛離出口收費車道的時間為準。今年國慶中秋連休假,具體免費通行時間為9月30日00:00至10月7日24:00。
實施方案還明確,免費通行車輛的包括收費橋梁隧道和機場高速公路。
實施方案規定,高速公路免費放行車輛按“入口取卡、出口交卡”的方式操作。對於使用閩通卡的小型客車,可正常行駛電子不停車收費車道(ETC),系統將自動免費放行。通行普通公路的小型客車,根據現場標誌、標線的提示,服從管理人員的引導,從規定的車道通行。
據福建省交通運輸廳有關負責人介紹,今年初以來,福建省高速公路電子不停車收費系統已實現與上海、江蘇、安徽、江西、浙江的互聯互通。因此,在重大節假日期間,閩、滬、蘇、皖、贛、浙的ETC小型客車用戶,在聯網省市內走ETC車道,都將自動免費放行。(吳宏雄 陳昌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