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環保廳日前決定對近期省市環保部門查處的12家企業(個人)環境違法案件掛牌督辦。這12家企業(個人)是:寧海縣環保工業發展有限公司(寧海電鍍城)、平陽縣藍天污染處理有限公司和溫州綠地污水處理有限公司、浙江日豐造紙有限公司、浙江福地農業有限公司、浙江維藝實業有限公司、浙江省東陽市巍山宇峰電鍍廠、浙江成坤鋁業有限公司、舟漁公司魚粉廠、浙江山峪染料化工有限公司、浙江恒久電訊設備製造有限公司和聞壽明等。
據悉,這些企業或涉嫌非法轉移、處置電鍍污泥;或項目批建不符,擅自擴大生産規模;或污染治理設施長期不運行,超標排放、偷排漏排;或未經環評審批,擅自建設並投産,且污染防治水平低下。(記者 吳妙麗 通訊員 邵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