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醫療器械監督管理,保證公眾用械安全,針對國家醫療器械質量公告(2012第2期,總第53期)反映的高電位治療設備不合格率高、強制性行業標準執行不到位的問題,近日,國家局發佈了《關於加強高電位治療設備監督管理的通知》。
《通知》指出,醫療器械生産企業作為保證醫療器械質量的第一責任人,必須認真學習有關強制性行業標準,了解標準要求,在産品研發、生産、經營中全面貫徹強制性行業標準及相關法規要求,確保産品質量。
《通知》要求,各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加強對轄區內高電位治療設備生産企業的日常監管,監督企業根據《關於印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醫療器械註冊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國食藥監械﹝2008﹞409號)要求組織生産。同時,各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嚴格依照YY 0649-2008《高電位治療設備》行業標準要求,特別是依照標準中高電位治療設備定義,明晰産品類別,做好相關産品重新註冊等工作。
《通知》強調,國家局醫療器械標準管理中心和有關標準化分技術委員會要做好YY 0649-2008《高電位治療設備》行業標準的宣貫工作,為企業及時掌握標準信息,正確了解標準內容和要求提供技術支持。
《通知》還要求,各相關醫療器械檢測機構要加強高電位治療設備檢測工作,在註冊檢測中嚴格執行YY 0649-2008《高電位治療設備》行業標準要求。
小貼士:
1、高電位治療設備的適用範圍是什麼,通常用來治療哪些疾病?
答:高電位治療設備由主機産生1000V—30000V電壓,使人體局部或全部處於該環境下,利用電場對人體進行調節,實現對部分疾病的輔助治療作用。通常用於輔助治療便秘、失眠、疼痛等疾病。
2、前一段通報的高電位治療設備不合格項目主要有哪些,會對患者造成什麼危害?
答:不合格高電位治療設備的不合格項目主要集中在網電源連接器和設備電源輸入插口項目,説明産品在安裝過程中存在電源軟電線誤用可能,該誤用有可能對設備正確安裝造成問題,對患者沒有直接傷害。對於不合格産品,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