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9月28日),為期兩天的跨境經濟合作區法律問題研討會在昆明召開。這次研討會的目的是深入研究跨境經濟合作區建設中的法律問題,解決雲南省推進跨境經濟合作區建設的法律障礙。
省人大常委會常務副主任晏友瓊出席會議並講話,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許前飛出席會議並作主題發言。
晏友瓊對研討會的召開表示祝賀,向與會專家的到來表示感謝。她説,2011年,國務院出臺了《關於支持雲南省加快建設面向西南開放重要橋頭堡的意見》,提出在條件成熟的時候建設河口—老街、瑞麗—木姐、磨憨—磨丁跨境經濟合作區。建設跨境經濟合作區,是把劣勢變為優勢,把末端變為前沿的重要舉措,對於發展邊疆經濟、維護社會穩定、加強民族團結、增進睦鄰友好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
晏友瓊指出,雲南的跨境經濟合作區是建立在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框架內的特殊區域,既要符合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規則,在投資、貿易便利化方面又要超越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的相關規定。跨境合作區建設涉及兩個國家不同的法律制度,需要跨越法律的障礙。因此,需要研究跨境經濟合作區機制問題,以法律手段保障人流、物流、資金流、技術流等生産要素自由流動。希望出席研討會的各位專家和領導能夠互相交流,群策群力,以豐碩的研究成果來推動雲南跨境經濟合作區建設的順利進行。
許前飛説,這次省高級人民法院與雲南大學聯合舉辦跨境經濟合作區法律問題研討會的目的,就是要匯集國內一流法學專家以及相關政府部門的領導,集中智慧和力量,共同研究跨境經濟合作區建設中面臨的法律問題,為跨境經濟合作區法律問題提出積極的建議。他圍繞跨境經濟合作區的性質、關於跨境經濟合作區的法律地位、法律基礎、行政管理模式、共同立法問題、環境保護法律制度、爭端解決機制等10個方面的問題進行了闡述。
中國政法大學校長黃進,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院長王貴國,雲南大學法學院院長陳雲東等省內外法學專家、教授、有關政府部門負責人在研討會上發言。(記者 李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