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幫助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區受災群眾儘快恢復生産,開展災後自救,近日,中央財政安排農業綜合開發自然災害損毀工程修復補助資金11000萬元。截至目前,中央財政共安排2012年農業綜合開發自然災害損毀工程修復補助資金15300萬元,用於遭受洪澇、地震等重大自然災害的河北、湖北、重慶、雲南等14個省(市)修復農業綜合開發項目損毀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