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關於做好第三批肉類蔬菜流通追溯體系建設試點的通知
商辦秩函[2012]103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財政廳(局)
根據《財政部辦公廳 商務部辦公廳關於2012年開展肉菜流通可追溯體系建設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財辦建[2012]15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商務部、財政部審核確定了第三批肉類蔬菜流通追溯體系建設試點城市。為使各試點城市全面落實各項試點任務,確保工作成效,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抓緊完善相關方案,理清試點工作思路
要根據《通知》、《全國肉類蔬菜流通追溯體系建設規範(試行)》(以下簡稱《規範》)及有關標準和技術規範要求,結合當地實際情況,抓緊修改完善試點工作方案和技術方案。工作方案要進一步明確試點目標,細化試點任務和內容,明確責任主體,提出有效的保障措施,科學安排工作進度,嚴格項目資金管理。技術方案要重點明確城市追溯管理平臺和各流通節點子系統的框架結構、功能需求、技術模式、追溯流程、設備選型與數量、數據採集傳輸與應用、操作辦法、資金預算等內容。
二、抓好關鍵環節,確保試點工作效果
(一)加強調研與動員部署。要抓緊開展調查摸底,全面掌握當地肉類蔬菜流通節點企業數量、交易及管理模式等基本情況,確定合理的試點範圍,並針對不同節點、不同企業實際情況,研究制定有針對性的解決辦法,確定適合的追溯流程、信息化改造及設備配置方案。要採取有效方式,廣泛宣傳試點政策精神及有關工作安排,調動企業和經營者積極性。尤其要綜合運用政策支持、協議引導、法規約束、宣傳教育等手段,推動批發市場實行電子化結算,確保經營商戶全面使用電子秤,遵守有關追溯管理制度。
(二)強化資金管理與質量控制。要建立健全資金管理辦法,嚴格按照財政部確定的支持方向和程序,用好財政資金,最大限度地發揮資金使用效益,從制度上堅決防範違法違規行為。要堅持規範運作,通過項目監理或第三方監管等有效方式,加強項目質量管理,保證項目建設質量。
(三)加強工作隊伍建設。要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由相關部門參與的試點工作組織機構。商務主管部門要確定專職人員,保證工作力量,承擔具體推進任務。要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相關政策文件,加強工作研究,努力提高自身素質和業務水平。
三、堅持依法運作,確保招標規範有序
(一)嚴格履行招標程序。要嚴格按照《政府採購法》、《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及當地政府採購法規要求,履行項目立項、採購方式審批、招標文件審核、發佈招標公告,以及開標、評標、定標等程序,依法及時處理質疑和投訴。
(二)改進招標方式。要按照“降低成本、提高質量、加快進度”的總體要求,針對不同産品的不同特點,探索採用合適的採購方式。對於專用設備、專用軟體等定制産品,鼓勵各試點城市開展聯合採購。對於系統集成招標,各試點城市要依據商務部制定的標準和規範,嚴格按照《通知》確定的資質條件開展招標,選擇資質高、信譽好、熟悉流通行業的承辦企業,負責軟硬體環境搭建、軟體二次開發、軟硬體設備安裝與測試等系統集成事宜。對於電腦、服務器等通用軟硬體,各試點城市要嚴格遵守當地政府採購程序,並及時將採購合同報商務部備案。
四、嚴格執行進度安排,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各試點城市要嚴格按照《通知》的時間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試點任務。在此基礎上,根據本地實際情況,不斷提高流通節點覆蓋率,增強追溯體系成效。工作進度安排要求如下:
(一)2012年9月底成立組織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落實配套資金等保障措施,完善試點工作方案和技術方案,並將修改後的工作方案和技術方案報商務部。
(二)2012年11月底前,完成系統集成招標;2012年12月底前,完成軟硬體設備採購,並對各試點企業進行必要改造,初步具備軟體和硬體安裝條件。
(三)2013年2月底前,基本建成城市追溯管理平臺,在各試點企業實驗性安裝追溯子系統,初步具備追溯功能,形成完整的追溯數據鏈條,通過商務部組織的中期評估。
(四)2013年5月底,完成各試點企業追溯子系統建設,實現城市平臺與中央平臺及各節點子系統之間數據連接調試與測試;完成商戶備案及集成電路卡(IC卡)發放,開展試點企業管理人員與商戶培訓,確保追溯體系投入試運行。
(五)根據《通知》、《規範》及考核評估辦法,進行自測驗收,並於2013年6月底前向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報送驗收材料。商務部、財政部視情況組織現場驗收和審計抽查。
肉類蔬菜流通追溯體系建設試點涉及面廣、時間緊、任務重,各試點城市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積極探索、認真落實。自2012年9月起,每月10日前將上月工作進展情況報商務部。工作中發現的問題,請及時反映。
商務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201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