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關於加快發展學前教育的意見》,其中明確指出未取得辦園許可證、未辦理登記註冊手續或年檢未通過的幼兒園,將由主管部門全面排查,督促整改;2013年,未達到辦園許可標準的黑幼兒園將被取締。
今後將嚴格幼兒園準入管理,加強幼兒園年檢,主管部門每年向社會公佈年檢結果。對未取得辦園許可證、未辦理登記註冊手續或年檢未通過的幼兒園,由主管部門全面排查,督促整改,經整改達到相應標準的,頒發辦園許可證及辦理相應手續;整改後仍未達到保障幼兒安全、健康等基本要求的,當地政府依法予以取締。到2013年,山西省所有幼兒園都須達到辦園許可標準。
為保證適齡兒童有園可進,山西省將多種形式擴大學前教育資源,2015年前,山西省將新建、改擴建標準化公辦幼兒園1000所以上。今後山西省將按每5000—10000人口規模,規劃建設1所規模適當的幼兒園。同時,制定優惠政策,鼓勵優質公辦幼兒園舉辦分園或合作辦園。支持街道、農村集體舉辦幼兒園,滿足兒童就近入園的需求。
山西省還將把幼兒園作為農村基本公共服務設施統一規劃,優先建設;每個鄉鎮規劃建設1所以上標準化中心幼兒園。
山西省將加強幼兒園收費管理,特別是在制定或調整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標準時,相關部門將綜合考慮山西省城鄉經濟發展水平、辦園成本和群眾承受能力等實際情況。
對於少數幼兒園亂收費的問題,山西省要求各園嚴格執行收費標準,實行收費公示制度,接受社會監督。不得以開辦實驗班、特色班、興趣班和其他名義另外收取費用,不得向幼兒和家長推銷圖書、玩具等商品。逐步建立和完善財政投入為主、社會舉辦者投入、家長合理分擔的經費投入機制。
針對幼兒教育小學化的傾向,山西省明確幼兒園須遵循幼兒教育規律,堅持以遊戲為基本活動,嚴格規範辦園行為,堅決防止和糾正幼兒教育小學化傾向。
嚴禁教育行政部門、幼兒園推薦和組織徵訂各種幼兒教材和教輔材料,嚴禁幼兒園提前教授小學教育內容,嚴禁幼兒園以舉辦興趣班、特長班等為名進行提前學習和強化訓練活動,嚴禁一切形式的小學入學考試,嚴禁幼兒園組織任何帶有商業色彩的活動。
為進一步推進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山西省明確各地在城鎮居住小區建設和舊城改造時,規劃建設與居住人口相適應的配套幼兒園,並做到與其他建築設施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未按規定安排配套幼兒園建設的小區規劃不予審批。
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由當地政府統籌安排,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小區配套幼兒園在具備相關條件的情況下可設為公辦幼兒園。開發商按規劃已建設的幼兒園應在辦理有關手續後,移交當地教育部門舉辦公辦幼兒園,或在當地政府統籌下辦成普惠性民辦幼兒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