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土資源部下發了《關於表揚全國第二批礦産資源開發整合先進礦山的通報》,再次引起社會廣泛關注。評選第二批全國礦産資源開發整合先進礦山有何背景和意義,評選工作基本情況怎麼樣,下一步有什麼考慮和打算等,就上述問題,記者日前採訪了國土資源部礦産開發管理司負責人。
記者:請介紹一下全國礦産資源開發整合先進礦山評選的背景。
負責人:2006年12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土資源部等部門對礦産資源開發進行整合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6〕108號)下發後,地方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積極推進礦産資源開發整合,調整優化礦産開發佈局,取得明顯的階段性成效。截至2009年6月底,全國完成了5046個礦區的整合任務,減少礦業權22276個。
為進一步調整優化礦産開發佈局,促進礦業持續健康發展,經國務院同意,2009年10月,國土資源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2部門聯合印發國土資發〔2009〕141號文件,在全國部署進一步推進整合工作。通過科學編制實施方案,制定優惠政策,創新整合方式,營造良好氛圍,紮實推進整合,全國完成了1528個礦區的整合任務,參與整合的8809個礦業權減少了3885個,一批大礦小開、一礦多開、“礦中礦”、“樓上樓”的老大難問題得到解決。
通過兩輪的持續推進,整合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一是礦産開發結構和佈局明顯優化。全國礦山數量從2005年的12.67萬座減少到2011年的10.77萬座,凈減少15%;而大型礦山數量凈增加40%。二是礦産資源開發規模化、集約化程度明顯增強。全國勘查投入由2005年的58.2億元增加到2011年的355.04億元,增加了5倍多;固體礦産礦石産量由2005年的52.49億噸增加到2011年的98.45億噸,凈增加43億噸;礦山企業平均生産規模由2005年的4.16萬噸/年提升到2011年的9.14萬噸/年,提高了2倍以上。三是礦産資源開發利用水平明顯提高。2011年全國礦産資源綜合利用産值超過1525億元,比2005年翻了兩番。四是礦山安全生産和環境保護水平明顯提高。全國煤炭百萬噸死亡率由2005年的2.81下降到2011年的0.564,非煤礦山死亡人數下降了62.8%。廣西平果鋁土礦等一批整合礦山積極推進礦山復墾和生態恢復,被評為全國綠色礦山。五是礦産資源合理開發利用長效機制不斷完善。以全面實施礦業權設置方案制度為切入點,以調整礦産開發結構和佈局優化為核心,以準入和退出制度為引導,以礦業權計劃投放為調節的礦産資源管理制度體系逐步建立。
為樹立先進典型,引導推動全國整合工作,2010年,國土資源部下發了《關於推薦全國礦産資源開發整合先進礦山的通知》,部署分兩批遴選全國整合先進礦山。2011年7月,國土資源部通報表揚了第一批47個全國整合先進礦山。
記 者:開展全國整合先進礦山評選工作的意義何在?
負責人:礦産資源開發整合是落實科學發展觀、調整礦産開發結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促進資源高效開發利用的重要舉措,也是礦産資源開發領域一項需要持續推進的重點工作。在全國層面上的整合工作任務基本完成後,國土資源部分期組織開展兩輪全國整合先進礦山推薦和評選工作,對近年來整合工作中涌現出的先進典型給予通報表揚,這對調動全國各類礦山企業參與整合和地方政府推動整合的積極性、推動整合工作常態化管理和礦産開發結構持續調整優化具有重要意義。
以推薦和通報表揚第二批礦産資源開發整合先進礦山為契機,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將深入總結整合經驗,加快建立礦産資源合理開發利用的長效機制,進一步探索完善整合工作常態化管理機制,全面落實礦産資源規劃和礦業權設置方案制度,不斷健全和完善礦業權有形市場,嚴格礦業權準入條件和退出機制,促進礦業權合理佈局和礦産資源集約高效利用,為不斷提高礦産資源保障能力,促進礦山所在地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做出新的貢獻。
記 者:本次推薦和評選整合先進礦山的基本情況如何?
負責人:進一步推進整合工作任務完成後,各省(區、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按照166號文件要求,積極開展第二批整合先進礦山遴選推薦工作,先後向國土資源部推薦了42個備選的第二批全國整合先進礦山。其中,煤礦17個,金屬礦山13個,非金屬礦山12個。
按照166號文件規定的程序,本著“嚴格標準、好中選優、寧缺毋濫”的宗旨,經有關縣級人民政府、市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和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推薦,國土資源部組織實地抽查、專家評選和公示,遴選出河北恒輝礦業有限公司恒輝鐵礦等31個第二批全國礦産資源開發整合先進礦山,並進行了通報表揚。
記 者:今後如何持續推進礦産資源開發整合和佈局調整優化工作?
負責人:通過遴選和通報表揚第二批整合先進礦山,進一步總結了整合經驗,樹立了先進典型。下一步,擬從幾個方面持續推進礦産資源開發整合和佈局調整工作。
一是加快推進整裝勘查區礦業權整合,保障和促進找礦突破。積極搭建協調聯動平臺,鼓勵和支持有實力、負責任的企業作為整合主體,推進整裝勘查區佈局不合理的已設礦業權的整合。對暫不具備整合條件的,按照“統一工作部署、統一組織實施、統一工作進度、統一質量要求、統一成果驗收”的“五統一”原則開展礦産勘查工作,確保勘查資金投入規模和工作進度。
二是實施整合常態化管理,推動礦産開發結構持續調整優化。全面實行礦業權設置方案制度,從源頭上確保新設礦業權合理佈局,對佈局不合理的已設礦業權提出調整整合方案,實現整合常態化管理。不斷完善礦業權準入條件和退出機制,探索礦業權合理投放機制和採礦權總量控制制度,建立新立礦業權與整合減少礦業權的聯動機制,依法調控礦業權的投放數量和區域礦業權總量。
三是加強宣傳引導,發揮先進礦山的典型示範作用。繼續發掘整合典型建議,加強總結和宣傳推廣,引導各地創新模式,因地制宜,持續推進礦産資源開發整合,不斷調整優化礦産資源開發佈局和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