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環保廳、監察廳首次啟動生態環保約談制,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存在突出環境問題的新源縣、烏魯木齊市米東區、烏魯木齊縣和拜城縣的主要負責人進行集體約談。
約談會上,環保廳通報了上述4個縣區存在的突出環境問題,並公佈處理意見:對新源縣暫停礦産資源開發項目的環評審批;對米東區暫停産生廢氣、廢水等污染項目的環評審批;對烏魯木齊縣暫停南山區域煤礦開採加工項目的環評審批;對拜城縣,明確縣域內二級生化污水處理廠建設限期和存在突出環境問題的工業項目整改限期,逾期未完成,將對該縣所有排放污染物項目進行限批。
據了解,此次集體約談是新疆在確立“環保優先、生態立區”的發展理念後,動真格的具體措施之一。今年8月,自治區環保廳、監察廳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10個地州市(含工業園區)進行聯合檢查,這也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實現監督關口前移,防止源頭環境違法問題演變成腐敗問題的重要舉措,旨在切實解決影響科學發展和損害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
據介紹,今後,自治區監察廳根據環境保護違法違紀案件聯席會議制度,定期與自治區環保廳開展聯合監督檢查,適時組織環境問題明察暗訪,每半年召開一次聯席會議,通報環境違法問題,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對問題突出的地州縣市進行聯合約談和掛牌督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