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下午,浙江省委常委會議專題審議並通過了《浙江省社會管理重大項目建設“十二五”規劃》。會議強調,我們必須把思想切實統一到中央和省委決策部署上來,按照構建具有浙江特點的社會管理體系的目標、原則、要求,認真抓好《規劃》的貫徹實施工作,推動浙江社會管理創新繼續走在前列,不斷提高社會管理科學化水平,為建設物質富裕精神富有的現代化浙江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省委書記趙洪祝主持會議。
會議認為,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要切實把握科學謀劃、統籌推進的基本要求,著眼于完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五位一體”的總體佈局,把社會建設和管理納入發展大局,統籌經濟建設與社會建設,統籌社會建設與社會管理,統籌行政管理與公共服務,著力形成具有浙江特點的社會管理體系。經過多年的探索實踐,浙江社會管理與經濟社會發展現狀總體上是相適應的。同時,面對發展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問題,面對工業化、信息化、城市化、市場化、國際化深入發展,面對社會結構、社會組織形式、社會利益格局深刻變化,社會管理工作亟待從整體上完善規劃,推動實施。因此,組織編制和實施《浙江省社會管理重大項目建設“十二五”規劃》,是一件很有意義的工作。
會議強調,各級黨委、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把社會管理重大項目建設納入本地本部門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做到與經濟建設同規劃、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要切實強化工作保障,加大對社會管理的投入力度,支持、鼓勵和引導社會各方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引導社會資本進入社會管理重大項目建設領域。優化整合各類人才隊伍建設專項資金,大力支持社會管理人才的培養、開發和引進。要認真開展社會管理創新試點工作,加強整體探索創新,及時總結推廣社會管理重大項目建設的經驗和做法,以點帶面,推動社會管理整體協調發展。要以深入推進“網格化管理、組團式服務”為抓手,統籌整合各類服務管理資源,努力形成整體合力和綜合優勢,把各項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措施落實到城鄉社區、基層單位、每家每戶。要充分發揮人民群眾在社會管理中的主體作用,引導廣大人民群眾自覺履行公民義務,有序參與社會管理,形成全社會共同關注、共同推進、建設成果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要建立《規劃》實施的評估、考核機制,加大檢查考核的力度,並將考核結果與領導幹部的業績評定、職務晉陞、獎勵懲處挂鉤,最大限度地激發廣大幹部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記者 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