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5日,水利部副部長胡四一到湖北省調研加快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試點工作並與省政府及有關部門座談。湖北省政府郭生練副省長出席座談會,水利部水資源司、長江委有關負責同志陪同調研。湖北省政府辦公廳、發改委、經信委、環保廳、水利廳、財政廳負責同志,省水利廳各處室及直屬單位負責人參加座談。湖北省水利廳負責人彙報了湖北省加快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試點工作進展情況,省發改委等有關部門補充彙報了有關情況,胡四一、郭生練在會上講話。
胡四一首先介紹了水利部推進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工作進展;充分肯定了湖北省試點工作所取得的成效,湖北省試點方案全面系統,目標明確,可操作性、指導性、示範性很強。2012年8月水利部和湖北省政府聯合批復試點方案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完成試點頂層設計,啟動責任考核工作,初步建立指標體系,著力加強能力建設,強化水資源監督管理,全省上下形成了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高度共識,態度堅定不移,推進紮實有序。特別是在10月30日召開高規格的試點動員電視電話會議,省委書記、省長親自出席會議並講話,在各個市州産生強烈震動和反響。
胡四一強調,湖北省是千湖之省,水系發達,水量豐沛,開展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試點工作對南方豐水地區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要求湖北省著力做好八方面工作:一要突出制度建設,要以制訂出臺《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意見》為核心,建立起用水效率控制制度、水功能區限制納污制度、水資源管理責任和考核制度等水資源管理制度;二要加快市州指標分解確認,要以水利部下達省政府確認的全省“三條紅線”控制指標為依據,儘快把指標逐級分解到各市州、各縣,並由當地政府確認;三要抓緊省級水資源監控能力建設,希望湖北在完成國家水資源監控能力建設省級項目的基礎上,以水利部審查通過的湖北省水資源管理系統建設實施方案為依據,通過基建或財政渠道立項,同步完成省級水資源管理系統建設;四要強化經費保障,按國務院460號令的規定,水資源費優先用於水資源節約、保護和管理,比例不低於60%,返還的水資源費要實行項目返還,確保用於水資源管理、節約和保護工作;水資源費不足的,要從水利建設基金、水利基本建設資金和水利專項事業費、水利規費中優先安排或從財政部門預算中解決;五要強化機構能力建設,希望湖北積極推動成立水資源管理中心,加強水資源機構和隊伍建設,將工作任務細化分解到各處室、廳直各單位;六要強化水行政管理,在規劃和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取水許可管理、排污口設置審批和水資源費徵收與使用管理方面,要發揮水資源管理機構的主管作用,保障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有效實施;七要強化責任考核,儘快出臺省級《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辦法》,將“三條紅線”約束性指標,納入全省各級地方政府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八要突出試點特色,在試點中進一步探索水生態文明建設的路徑與模式,率先開展水生態文明城市創建,力爭通過試點取得典型經驗,在同類地區和全國進行推廣,起到典型帶動和引領的作用。
郭生練在講話中感謝水利部把湖北省列為加快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試點,表示要按照胡四一副部長的要求,抓緊分解“三條紅線”控制指標,健全制度,落實責任,提高能力;著力加強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建設,建立部門協調合作機制;強化水資源監控能力和機構隊伍建設;加強試點工作組織領導,發揮帶頭示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