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至7日,由國家民委政法司司長孫青友、全國人大民委法案室副主任梁慶等人組成的“自治州轄區行政體制改革”聯合調研組,在貴州省民委的陪同下,到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進行調研。
6日上午,調研組實地考察了凱(裏)——麻(江)同城化建設、麻江下司鎮古鎮規劃、凱里經濟開發區規等工程項目。6日下午,與州委、州政府主要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同志進行了座談。
在座談中,梁慶表示,我國歷來重視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國發[2012]2號文件”為自治州轄區行政體制改革提供了機遇,黔東南州要把握時機,充分論證,率先探索。
孫青友指出,開展黔東南自治州轄區行政體制改革研究,是一件事關民族地區發展穩定、事關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重要工作,必須高度重視,穩步推進。他強調,一是要認真貫徹落實“國發[2012]2號文件”精神,高度重視自治州轄區行政體制改革問題;二是要進一步加大研究力度,廣泛徵求意見,多方論證,統一思想和認識;三是要加強溝通協調,包括與上級部門的協調溝通和其他自治州的協調溝通;四是要立足長遠、慎重推進,既要考慮改革的承受力,又要考慮如何更好地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既要研究推進改革的必要性和緊迫性,又要研究方案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黔東南州委書記李飛躍表示,下一步黔東南州將按照要求切實加強溝通,進一步做好利弊分析,不斷深化和細化有關建議方案,積極穩妥地推進自治州轄區行政體制改革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