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採取多種形式認真貫徹實施國務院《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和商務部《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實施辦法》,以市政府名義印發了《關於貫徹實施生豬屠宰管理條例有關問題的通知》,全面貫徹實施《條例》和《辦法》。二是會同市政府法制辦深入區縣和定點屠宰廠(場)開展調查研究,結合實際修訂了《重慶市生豬屠宰管理辦法。三是按照商務部等國家九部門的安排和部署,會同市級相關部門聯合開展了生豬定點屠宰資格審核清理工作。通過屠宰企業自查、區縣部門聯合審核、區縣政府審定和市級部門抽查驗收,重慶市保留100余家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和550家小型生豬屠宰點,整合壓縮率分別達45%和20%。四是按照商務部“統一教材、統一師資、統一培訓、統一考試、統一發證”的要求,積極開展生豬屠宰企業品質檢驗人員培訓,已培訓品質檢驗人員1229名。五是開展了生豬定點屠宰廠(場)病害豬無害化處理工作,已處理病害生豬及其産品59252頭,確保出廠肉品質量安全。六是加強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基礎管理,在重慶市全面實行了“兩章兩證”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