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十一五”時期文化發展規劃綱要》(中辦發[2006]24號)的部署,農家書屋工程從2007年開始在全國範圍內實施。農家書屋是為滿足農民文化需要,在行政村建立的、農民自己管理的、能提供農民實用的書報刊和音像産品閱讀視聽條件的公益性文化服務設施。中央財政按照每個農家書屋2萬元的配置標準,對中西部地區分別補助50%和80%,對東部地區採用獎勵的方法。按照中央關於進一步加快進度、加大力度,2012年完成“十二五”農家書屋建設任務的要求,中央財政近日核定下達2012年農家書屋工程專項資金12億元。
農家書屋工程是黨中央國務院確定的農村重點文化惠民工程之一。2007年至2012年,中央財政累計安排資金59億元,支持在全國建成標準書屋60多萬個,實現了“農家書屋村村有”,有效解決了農民群眾讀書看報難的問題,切實保障了農民群眾的基本文化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