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11-2020)》有關要求,進一步推進適度普惠型兒童福利制度建設,拓展兒童福利範圍,提升兒童福利水平,近日市民政局、市財政局聯合發文《關於轉發<民政部 財政部關於發放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基本生活費的通知>的通知》,從2012年1月1日起,建立重慶市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基本生活費發放制度。基本生活費發放標準為每人每月600元。發放對象為具有重慶市常住戶口、年齡在18周歲以下受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已滿18周歲但仍在中學或中等職業學校就讀的兒童,可延至其畢業。相關審批工作由區縣(自治縣)民政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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