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5日至12月5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口計生委將全面啟動2013年符合南疆三地州以外的26個邊境縣、貧困縣和擴面至農村少數民族人口占50%縣市特殊獎勵制度的計生家庭資格確認和信息錄入工作。
此次資格確認和信息錄入工作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方面:一是本人及配偶均為26個過境縣、貧困縣行政區域的農業戶口或界定為農村居民戶口;二是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可生育三個子女政策的農村少數民族夫妻;三是按生育政策自願少生育一個孩子,並領取《計劃生育父母光榮證》,或自願少生育兩個孩子,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四是女方年齡在49周歲以內;五是自願採取一項長效節育措施;六是離婚、喪偶,現有兩個子女已領取光榮證,且年齡在40至49周歲的農村少數民族女性可納入特殊獎勵範圍。
此次獎扶對象的資格確認工作將按照宣傳調查,本人申請,村民委員會審議並張榜公示,鄉(鎮)人民政府初審並張榜公示,縣級人口計生部門審核確認並張榜公示和信息錄入,地州人口計生委抽查備案、自治區人口計生委備案的程序進行。
為了更好地落實自治區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特殊獎勵制度,自治區人口計生委及時下發了《自治區人口計生委關於做好2013年各項獎勵制度落實工作的通知》(新人口傳[2012]103號)精神,對獎扶對象的資格確認、信息錄入以及時限進行了明確規定。同時,為了防止和減少信息錄入的錯報,自治區人口計生委將安排獎扶處的工作人員深入各地州市蹲點指導,確保獎扶對象資格確認和信息錄入的準確性和時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