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各項政策落到實處,近日,財政部會同農業部印發了《中央財政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資金績效評價辦法》,並根據《辦法》要求,對內蒙古等8省區2011年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機制相關制度建設、基礎工作和實施成效開展了績效評價。評價結果顯示,8省區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機制實施情況普遍良好,其中內蒙古、青海、甘肅、四川和新疆等5省區達到優秀,各項補獎落實工作進展順利,政策效果逐步顯現,草原生態環境恢復、草原畜牧業轉型、牧民收入增長不斷加快。近期,中央財政還將根據績效評價結果安排撥付績效評價獎勵資金。
2011年起,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資金,在內蒙古、新疆(含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西藏、青海、四川、甘肅、寧夏和雲南8個主要草原牧區省(區),全面建立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機制。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機制政策是建國以來在草原生態保護方面安排資金規模最大、覆蓋面最廣、補貼內容最多的一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