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的統一部署,2012年11月26日至30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副局長邊振甲帶領國務院食品安全第七督查組,對天津市、河北省食品安全工作進行了督查。督查組由工業和信息化部、農業部、衛生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和食品藥品監管局等部門人員組成。
根據工作安排,督查組聽取了天津市、河北省政府和有關部門的工作彙報,查閱了相關文件資料,現場檢查了25家食品生産經營企業和基層監管機構;與食品行業協會、企業代表、基層監管機構等進行了座談。
督查組對天津市和河北省食品安全工作給予了積極評價,認為兩地政府對食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視,大力加強食品安全監管,認真開展食品安全治理整頓,切實提升監管能力,積極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食品安全工作成效顯著。督查組向兩地政府反饋了督查情況,並結合當地工作開展狀況,就下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意見和建議。
督查組希望兩地繼續加大《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和《國家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十二五”規劃》的學習、宣傳和培訓力度,加快出臺本地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十二五”規劃,積極創新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機制,不斷推進食品安全監管能力建設,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隱患,強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頓,為保障公眾食品安全做出更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