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陜西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人民政協提案辦理工作的實施意見》(陜辦發【2012】22號),要求全省各級各部門深入貫徹落實中辦發〔2012〕13號精神,增強做好提案工作的政治責任,全面提升提案辦理工作科學化水平。
今年4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人民政協提案辦理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12〕13號)下發後,省委、省政府、省政協對學習貫徹《意見》十分重視。為使《意見》精神在全省更好地得到貫徹落實,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省政協辦公廳會商,在廣泛徵求黨政相關部門和政協委員意見建議的基礎上,制定了《實施意見》。
以黨政文件出臺提案工作的規範性文件,在陜西省尚屬首次。《實施意見》從陜西實際出發,從12個方面對提案辦理工作措施進行了細化、充實,其中有許多創新提法和舉措。如文件首次提出“由黨委、政府、政協聯合召開政協提案交辦會議”,有利於黨委、政府對政協提案工作深度參與和發揮重要指導作用;要求“進一步健全提案辦理協商機制”,有利於促進承辦單位、提案者、政協組織三方在溝通中增進理解、在協商中達成共識、在協作中解決問題;要求“進一步加強重點提案辦理工作”,進一步明確了重點提案産生程序、辦理方法以及黨委領導閱批黨派團體提案制度等督辦措施;要求“進一步健全提案辦理答覆機制”,特別是在辦理時限上明確“政協全體會議期間的提案,承辦單位應在收到提案之日起3個月內作出書面答覆”,有利於進一步提高提案辦理工作的時效性;要求“進一步完善提案辦理工作考核評價機制”,各級黨委、政府要將承辦單位提案辦理工作情況納入年度目標任務考核體系,有利於提升全省各級各部門提案辦理工作的責任感和工作水平;要求“進一步發揮政協在辦理提案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從堅持提案工作導向、完善審查工作機制、健全重點提案遴選機制、健全提案質量評議制度、加強提案工作信息化建設、加強政協提案工作機構建設等方面提出了更加明確具體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