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常務會議日前通過了《浙江省基礎測繪管理辦法》修訂案。
辦法規定,1:10000、1:5000基本比例尺地圖的更新週期為每3年更新一次;1:2000、1:1000、1:500基本比例尺地圖每兩年更新一次;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實行動態更新。
辦法規定,要加強浙江省測繪領域的保密工作,基礎測繪規劃涉及保密的內容不得公佈;確需公佈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進行保密處理並經依法審定後方可公佈;基礎測繪項目合同必須約定保密條款;基礎測繪項目承擔單位應當建立健全保密制度,完善保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