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
關於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的若干意見
浙委〔2012〕118號
(2012年11月20日)
為全面提升現代農業發展層次,增強農業綜合生産能力、市場競爭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實現農業現代化與新型工業化、新型城市化同步發展,現就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的重大意義
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近年來,各地圍繞發展高效生態農業,深化農業結構調整,推進農業生産要素重組,依靠科技創新與進步,培育現代農業經營主體,創新農業經營機制,加快轉變發展方式,探索出了一條符合浙江實際和現代農業發展規律的農業發展路子。但是,我省農業現代化總體滯後於工業化、城市化,農業仍是弱質産業,基礎薄弱,經營主體總體比較弱小,産業融合度、集聚度不高,産業鏈、利益分配機制不完善等問題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只有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才能根本解決農業發展面臨的問題,才能確保糧食安全,實現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各地各部門必須高度重視農業,切實加強對農業現代化工作的組織領導,加大政策支持和工作力度,不斷提高我省農業現代化水平。
二、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的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實施“八八戰略”和“創業富民、創新強省”總戰略,圍繞建設物質富裕精神富有的現代化浙江,按照新型工業化、新型城市化和農業現代化同步發展的要求,以保供給、促增收為主目標,以轉變農業發展方式、全面提升現代農業發展層次為主線,以現代農業園區、糧食生産功能區(以下簡稱“兩區”)和基層農業公共服務中心為主抓手,加大政策支持引導力度,優化農業産業結構和資源配置,大力培育現代農業經營主體,強化農業基礎建設和設施裝備,積極推進農業科技創新、經營機制創新,構建現代農業産業體系,推進農業規模化、標準化、生態化,努力打造高效生態農業強省、特色精品農業大省,率先基本實現農業現代化。
(二)主要目標。通過若干年努力,農業基礎進一步鞏固和強化,農業綜合生産能力和抵禦自然災害能力明顯增強,糧食、生豬等主要農産品自給率保持穩定;農業生産力佈局進一步優化,農業主導産業發展壯大,農業新興産業加快發展,農業二三産業協調發展;現代農業經營主體加快發展壯大,農業規模化、標準化、機械化、産業化、集約化加快推進,農業資源利用率、土地産出率和勞動生産率明顯提高,發展方式進一步轉變,農業在促進農民增收中的作用更加凸顯。力爭到2015年,全省農林牧漁業增加值達到1850億元以上、農民人均純收入達到18000元以上;到2020年,全省農林牧漁業增加值達到2450億元以上、農民人均純收入達到26000元以上,全省基本實現農業現代化。
(三)基本原則。
——堅持穩糧增産,確保供給。把穩定糧食、生豬等主要農産品生産作為首要任務,確保糧食安全和“菜籃子”産品穩定供應,滿足群眾多層次、多樣化的農産品消費需求。
——堅持高效生態,轉型提質。根據各地自然條件、資源稟賦、産業基礎等實際,以市場為導向,不斷優化農業生産力佈局,大力發展高效生態的現代農業,完善農業産業鏈和産業體系,培育各具特色的産業帶、産業群,促進農業轉型升級,提高發展質量。
——堅持科技興農,人才強農。加強科技創新,大力發展現代種業,加快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推廣應用。加快培育現代農業科技人才、經營主體和農村實用人才,著力提高農業經營水平。
——堅持政府引導,社會參與。強化“三農”工作重中之重的基礎地位,尊重農民群眾的主體地位,加大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力度,加強統籌協調、政策引導和公共服務,增進農民群眾利益,充分調動各類經營主體發展現代農業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增強農業發展活力。
三、穩定發展糧食等主要農産品生産
(一)完善和落實糧食安全、“菜籃子”行政首長負責制。各市、縣(市、區)政府主要負責人為本行政區域糧食安全和“菜籃子”工作第一責任人。各地要層層分解落實責任,加大對糧食産銷和“菜籃子”工程建設的扶持力度,認真落實耕地保護、糧食生産、地方儲備、市場供應、價格穩定等措施,加強監督檢查和考核,嚴格問責,確保糧食安全和“菜籃子”産品穩定供應。
(二)加強糧食生産功能區、“菜籃子”生産基地建設和保護。各地要按照確保300億斤糧食生産能力的要求,切實保護耕地,強化政府主導,加大投入力度,紮實推進糧食生産功能區建設。嚴格建設標準和質量,建設良田,應用良種,推廣良法,配套良機,推行良制,並加強保護和管理,落實管護責任和措施,確保糧食生産功能區設施長久完好、用途不變。完善糧食生産功能區水稻生態補償機制,引導農民多種糧。建設一批集約化、設施化“菜籃子”基地,大中城市要落實保障型、應急型蔬菜生産基地,提高本地應季蔬菜自給能力。到2015年,全省建成糧食生産功能區500萬畝;到2018年,全省建成糧食生産功能區800萬畝。
(三)切實抓好糧食擴面增産和“菜籃子”産品生産。穩定連作稻種植面積,主攻優質單季晚稻,發展專用早稻、鮮食型旱糧作物和優質大小麥、高油油菜等糧油作物,擴大木本油料種植面積,提升發展油茶産業,鼓勵規模種糧主體和服務組織通過季節性流轉發展春糧、早稻生産。深入開展糧食高産創建活動,大力推廣應用糧食主導品種和先進實用技術,努力提高單産。大力推廣以水稻為載體的水旱輪作、糧經輪作、稻田養魚等新型種養模式,提高種糧綜合效益。大力發展糧食專業合作社,鼓勵發展“訂單”生産,積極推行統一育供秧、統一植保、統一機械作業、統一烘乾等社會化服務,創新糧食生産經營機制。積極發展蔬菜、水果、肉蛋奶、水産品等主要“菜籃子”産品生産,努力滿足群眾多樣化、優質化消費需求。力爭全省常年糧食種植面積達到1950萬畝、總産量達到160億斤,豬肉等主要食用畜産品自給率穩定在80%左右。
四、構建現代農業産業體系
(一)深入推進現代農業園區建設。按照市場主導、政府支持引導、現代農業主體經營、農民群眾受益的思路,在農業主導産業相對集中連片的區域,建設一批規劃佈局合理、生産要素集聚、科技和設施裝備先進、經營機制靈活、産業鏈比較完整的現代農業園區。完善現代農業園區運行機制,鼓勵面積大、經營主體多的省級現代農業綜合區建立專門管理機構,強化運行管理、招商引資、設施管護、公共服務等功能,把現代農業綜合區建成農業産業集聚區。到2015年,全省建成現代農業綜合區100個,農業主導産業示範區200個,特色農業精品園500個。
(二)著力提升發展農業主導産業。深化農業結構和區域佈局調整,加快培育以杭州、寧波、溫州都市圈和浙中城市群郊區為主的都市型農業産區,以環杭州灣和浙東沿海地區為主的加工出口農業産區,以金衢麗地區及部分山區為主的綠色生産加工休閒農業産區等3種類型農業特色功能産區。進一步細分現有農業主導産業,明確優勢産業和主攻方向,按照“一個主導産業、一個配套政策、一套工作班子、一套技術措施、一批現代農業經營主體、一批優質農産品生産基地”的思路,加大薄弱環節、關鍵環節的建設力度,提升發展蔬菜、茶葉、果品、畜牧、水産養殖、竹木、花卉苗木、蠶桑、食用菌、中藥材等十大農業主導産業。大力推進地方特色産品開發,建設一批特色農業強縣、強鎮,培育一批區域化産業帶、産業群。到2015年,力爭全省農業主導産業産值佔農業總産值的80%以上,形成50個總産值達500億元的特色優勢農産品。
(三)推進農業産業鏈建設。按照“全産業鏈發展”的思路,推進農業上下游産業、前後環節的對接,加大關鍵環節標準化建設力度,延伸農業産業鏈,推進農業産加銷各環節緊密對接。支持發展農産品精深加工業,鼓勵農産品加工企業引進新設備、採用新工藝和新技術,提高精深加工水平,重點扶持一批起點高、規模大、帶動力強的農産品精深加工企業。引導優勢企業向優勢區域集聚,形成一批農産品加工園區。加快發展農産品貯藏保鮮和冷鏈運輸,提高水産品海上一線加工保鮮技術水平,降低農産品流通損耗。加強農産品市場體系和物流體系建設,提升農産品批發市場設施和功能,推行現代交易方式,完善農産品價格形成機制。鼓勵發展連鎖經營、直供配送、電子商務等新型流通業態,提高流通效率。鼓勵高附加值農産品出口。到2015年,力爭全省農産品加工産值達到2900億元,農副産品進出口額達到175億美元。
(四)積極發展農業新興産業。充分挖掘和利用農業的生産、生活、生態和文化等功能,積極發展休閒觀光農業、農家樂、森林旅遊等産業,推動農業産業融合發展。加快培育農業生物産業、農業信息産業、創意農業等,培育新的增長點。傳承和弘揚農業傳統文化和山水文化,支持舉辦以推廣農産品為主要內容的展銷和科普活動,鼓勵建設與産業一體的農博園、博覽館,培育農業文化産品,豐富農業文化內涵和農民精神文化生活。
五、大力培育現代農業經營主體
(一)培育壯大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認真貫徹《國務院關於支持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發展的意見》(國發〔2012〕10號)精神,引導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通過品牌嫁接、資本運作、産業延伸等方式進行聯合重組,著力培育一批産業關聯度大、帶動能力強的大企業。支持符合條件的農業龍頭企業上市融資、發行債券、在境外發行股票並上市。完善農業産業化經營機制,支持企業與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戶合作,建立以訂單、合同、股份等為紐帶的緊密利益聯結機制。引導工商資本、民間資本和外資、台資創辦農業經營服務企業。到2015年,力爭全省上市的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達到30家。
(二)提升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鼓勵各類生産經營和服務主體聯合,組建農民專業合作社,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組建聯合社或聯合會。深入推進以“生産標準化、經營品牌化、管理規範化、社員技能化、産品安全化”為重點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規範化建設,提高合作水平。積極推進農民專業合作社信用建設。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加工、流通服務業,完善生産設施,擴大産銷對接,提升生産經營、市場開拓和組織帶動能力。到2015年,力爭全省農民專業合作社經營面積佔耕地面積的45%以上。
(三)鼓勵發展家庭農場。鼓勵有文化、善經營、會管理的農戶流轉土地發展適度規模經營,引導農戶以土地入股方式開展土地股份合作。鼓勵規模經營農戶通過工商註冊登記,成立家庭農場和土地合作農場,實現“自然人農業”向“法人農業”過渡。支持家庭農場採用新品種、新技術、新裝備,發展規模化、標準化、專業化生産。推動農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與家庭農場合作,以訂單等形式發展生産。
(四)加快培育現代職業農民。立足提升傳統農民,引入新型農民,著力培育一批骨幹農民,推動農業經營主體職業化。鼓勵大學畢業生到農業生産領域或農民專業合作社創業就業,引導有一定資本和技術專長的外出務工農民、個體工商戶、農村經紀人等從事農業。發展農業職業教育和學歷教育,深入實施“千萬農民素質提升工程”、農村勞動力培訓“陽光工程”,加強農業職業技能培訓、農業創業培訓和農業實用技術普及性培訓,著力培養一批有文化、懂技術、善經營、會管理的現代職業農民以及現代農業經營領軍人才。到2015年,全省力爭累計培養新型職業農民105萬人以上。
六、加快農業科技創新與進步
(一)推進農業科技創新與人才強農。整合農業科技創新資源,加強科技創新平臺建設,加快人才引進和培養,強化“三農六方”協作,健全科技創新協作體系。堅持以産業需求為導向,推進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相結合,著力研發一批促進産業提升發展和質量安全保障的關鍵、共性技術,大力推動現代生物技術、信息技術、精準作業技術等在農業上的應用,構建現代農業産業技術體系。加強農業氣象實用技術研究和開發,充分發揮人工影響天氣在農業抗旱、森林防火中的作用。鼓勵涉農科研機構、高等院校和科技人員面向生産研發、推廣技術,參與現代農業建設,鼓勵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自主或協作開展技術攻關和集成配套,探索農科教、産學研一體化的農技推廣機制,促進農業科技供需對接和成果轉化。加強農業知識産權保護,鼓勵農業科研人員申報專利和品種保護權。完善農技推廣責任制度,加強農業科技試驗示範和推廣服務,指導農民應用優良品種、先進實用技術和新型農作制度,促進農業科技進村入戶。
(二)大力發展現代種業。實施現代種業發展工程,加大育種投入和良種推廣補貼力度,開展農業新品種選育協作攻關,強化地方特色種質資源保護開發和良種引進,創建遺傳資源動態評估平臺和現代育種中心,加快選育具有自主知識産權和重大應用前景的品種,搶佔種業市場制高點。加快培育一批種業龍頭骨幹企業,支持優勢種業企業開展商業化育種和種業應用技術研究,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加強標準化良種繁育基地和保障性苗圃建設,加快發展良種工廠化繁育中心,搭建種業展示交流和網上交易平臺,加快推廣優良品種。完善糧油等種子儲備制度,保障應急供應。到2015年,全省生産用種商品化率達到70%以上,種業銷售額達到260億元以上。
(三)全面推行農業標準化。加強農業標準化基礎研究,以農産品質量安全標準為重點,加快健全符合浙江實際的農業標準體系。繼續推進農業標準化生産示範園和示範區建設,擴大標準化技術應用面,促進農産品“按標生産、按標上市、按標流通”,新增一批國家級、省級農業標準化示範區(示範園)。加快發展無公害農産品、綠色食品、森林食品、有機農産品和地理標誌農産品,鼓勵創建農産品品牌,促進品牌化經營。積極創建農産品質量安全監管示範縣,加強農産品質量安全監管,落實監管責任,提升監管能力。健全農産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堅持技術措施與管理措施、源頭治理和過程監管、階段性整治與長效型防控相結合,完善農産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産地準出、市場準入、質量追溯、退市銷毀等制度。到2015年,農業標準化覆蓋率達到60%。
七、優化農業公共服務
(一)加快推進基層農業公共服務中心建設。按照“綜合設置、分類建設、多功能、一體化”的思路,結合農業區域特色,通過資源整合、加強服務條件及能力建設、組織和鏈結社會化服務資源等途徑,建成一批功能多元、場所固定、設施配套、人員精幹、服務優質、運行規範的基層農業公共服務中心,為農民群眾提供農技推廣、動植物疫病防控、農産品質量監管等多樣化服務。
(二)培育發展農業經營性服務業。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創辦專業服務組織,鼓勵基層供銷社、農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等向農業服務領域延伸,大力發展農資供應、農機作業、統防統治、糧食烘乾、沼液配送等社會化服務業,推行“訂單式”、“保姆式”、“全程式”服務,促進農業分工分業。加強農産品公共營銷服務,繼續辦好農博會、林博會、漁博會等農業展會,搭建農産品公共營銷平臺;組織農業經營主體參加國內外相關農業展會,拓展農産品市場。
(三)創新農業金融服務。鼓勵發展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擴大農民專業合作社組建資金互助社試點。落實和完善涉農貸款稅收優惠等政策。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擴大林權抵押貸款覆蓋面,探索開展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房等抵押貸款業務,鼓勵融資性擔保機構開展農業信用擔保,力爭涉農貸款增速高於全部貸款增速。進一步完善政策性農業保險制度,擴大政策性農業保險覆蓋面和品種,支持漁業互助保險健康發展,探索建立農村保險互助社,增強農業生産經營穩定性。
八、積極發展生態循環農業
(一)加強生態建設和保護。大力實施森林生態工程,加強生態公益林管理,完善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制度。加快推進平原綠化和農田林網建設,加強沿海、沿江以及環太湖流域防護林建設,特別是新圍墾區要按規劃建設沿海防護林。組織實施森林提質行動,加快推進森林撫育經營、林相改造和珍貴用材林培育,優化森林結構,提高森林質量。積極發展碳匯林業,探索碳匯市場機制。加強林地、濕地、水域、海島、灘塗的保護,加大自然保護區保護建設和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力度,依法保護與開發野生動植物資源,開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維護生物多樣性,改善農業自然生態條件。
(二)加強農業資源循環利用。推進生態循環農業工程建設,大力推廣節地、節水、節肥、節能和循環農業技術,鼓勵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種養結合、循環利用等新型種養模式,實現主體主循環;結合“兩區”建設,合理佈局循環産業,實現區域中循環;以縣域為單位,統籌佈局農業産業和配套服務設施,實現縣域大循環。大力發展生態畜牧業,改進畜禽飼養方式,推進畜禽排泄物資源化利用。充分利用林地空間和生態優勢,推廣林花、林禽、林苗、林藥等複合經營模式,大力發展林下經濟。深入實施農藥減量控害工程,加強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技術研發與推廣應用,普及運用測土配方施肥技術,大力推廣應用有機肥、生物農藥、環保型飼料,推進農業清潔化生産。深入實施農村沼氣工程,加快推進沼氣集中供氣、沼肥綜合利用、生物質成型燃料開發。到2015年,全省建成省級生態循環農業示範縣20個、示範區100個、示範企業100個、示範項目500個,農作物秸稈、規模畜禽養殖場排泄物、農村清潔能源利用率分別達到80%、97%和70%以上。
九、強化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和裝備改造
(一)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紮實推進農田水利標準化建設,形成功能齊全、長效管護的農田水利工程體系。統籌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整理、農田水利、林區道路等項目,加強農田、林區和國有農林場排灌設施、防洪設施、機耕道路等建設和山塘整治。深入實施千萬畝標準農田質量提升工程,通過增施有機肥、農藝修復、農牧結合、農漁結合、農田整治等地力培肥措施,加大中低産田、低産林改造力度。積極推進農業氣象服務體系和農村氣象災害防禦體系建設。到2015年,全省旱澇保收面積佔基本農田保護面積的70%,高效節水灌溉面積佔有效灌溉面積的20%,農業綜合生産能力和抵禦自然災害能力進一步增強。
(二)提升發展農業機械化。深入實施農機化促進工程,完善農機購置和作業補貼政策,促進農機化新裝備新技術大面積應用,推進農業機械化區域協調發展。強化重點作物、關鍵環節農業機械化技術研發與推廣應用,優化農機裝備結構,建立農機農藝融合的機械化生産技術體系,推動農機應用從糧油作物為主向農業主導産業和産後加工延伸。加快培育農機服務主體,推進水稻育秧中心、糧食烘乾中心、區域性農機維修中心等建設,鼓勵開展農機跨區作業。完善農業機械報廢更新政策,加快推進農業機械節能減排,淘汰能耗大、性能低的農機裝備。支持發展聯合收割機、拖拉機、植保機械、林業機械、漁業機械、噴微灌設施、水泵以及茶葉、筍竹、油茶加工機械等一批具有競爭力的農機産業。到2015年,力爭全省農機總動力達到2700萬千瓦,糧食生産耕種收綜合機械化水平達到70%以上。
(三)積極發展設施農業。深入實施百萬畝噴微灌工程,推廣應用設施大棚、全自動控溫控光控濕等先進設施,加快普及高效能、低成本、易操作的農業設施裝備。鼓勵和支持利用非耕地和地力難以提升的耕地發展無土栽培。實施捕撈漁業轉型升級工程;推進高標準魚塘、生態智慧溫室、設施大棚等漁業基礎設施建設,提高現代漁業設施化水平。加快推進林區道路和山地節水灌溉設施建設,提升山區林業生産能力和設施建設水平。到2015年,力爭全省設施種植面積比重達到10%以上,設施林業比重達到20%,設施漁業比重達到10%。
(四)加快推進農業信息化。加強信息技術在農業領域的運用,繼續推廣智慧化設施大棚、病蟲害診斷、農資生産經營信息化建設,提高農業生産管理智慧化、可視化水平。加強農業信息平臺建設,深入實施百萬農民信箱工程,進一步拓展功能,擴大覆蓋面,增強實用性。建立覆蓋省、市、縣三級並延伸到鄉村及場捨得現代農業地理信息系統,推動生産要素管理、農業資源配置、生産過程控制的信息化。
十、加強對推進農業現代化的組織領導和政策支持
(一)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委、政府要把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強化責任落實和政策扶持,穩定和加強農業行政管理、科技和公益性服務隊伍,確保組織到位、精力到位、措施到位。探索建立浙江農業現代化評價指標體系,加快健全農業現代化評價、推進和考核機制,推動工作落實。涉農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紮實工作,積極創新;各有關部門要大力支持農業工作,密切配合,加強協作,形成推進農業現代化建設的強大合力。
(二)強化政策投入保障。嚴格按照中央“三個高於”的要求,全面落實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加大對農業發展的政策扶持和資金投入,確保財政支出用於農業投入平穩增長。加強資金項目統籌優化,加大對農業重點産業、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投入,特別要加大對糧食和“菜籃子”生産、“兩區”基礎設施、農業經營主體培育、農業科技創新推廣、基層農業公共服務中心建設、動植物重大疫病防控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積極落實設施農用地政策,保障農業公共服務設施、農産品加工、農産品批發市場、畜牧業生産等必要的用地需求。健全多元化投資機制,積極引導民間資金、工商資本、金融信貸資金和外資、台資等投資農業。
(三)加快推進農業改革創新。深化農業經營機制創新,大力推進農業産業結構、經營主體、生産方式升級改造。堅持依法自願有償原則,有序引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促進土地向現代農業經營主體集中。深化集體林權制度配套改革,建立完善森林資源交易平臺和政府公共服務平臺,促進林權流轉。大力推廣“龍頭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戶”的組織體系和運行模式,鼓勵各方以土地、資金、技術參股,建立緊密型利益聯結機制。實施農業“走出去”戰略,扶持發展遠洋漁業,鼓勵利用省外資源發展農業,拓展省外市場。探索培育農村産權市場,進一步盤活農村集體資源、資産和資金,激活農業生産要素。積極推進農村綜合配套改革,完善以工補農、以城帶鄉機制,促進城鄉統籌互動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