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符合條件的倉儲物流企業可享受城鎮土地使用稅50%的減免
□ 進一步降低過路過橋收費,促進物流車輛便利通行
□ 制止以發展物流業為名實則圈地囤地等違法違規行為
為進一步貫徹去年國務院頒發的 《關於促進物流業健康發展政策措施的意見》,12月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物流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發佈,對物流企業從減輕稅收負擔、加大土地政策支持力度、促進物流車輛便利通行、加快物流管理體制改革、加強物流産業市場主體培育等九個方面進行扶持。
在稅費減免方面,符合條件的倉儲物流企業可享受城鎮土地使用稅50%的減免,在四川省以《西部地區鼓勵類産業目錄》中規定的産業項目為主營業務,且其主營業務收入佔企業收入總額70%以上的物流企業,可享受減按15%徵收企業所得稅的稅收優惠政策。
在土地支持方面,對物流業發展規劃確定的重點物流項目用地,應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修編時納入規劃統籌安排。加強對物流企業的用地指導管理,推行集約節約用地,將物流園區(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建設項目納入城市中長期規劃並監督實施,制止以發展物流業為名實則圈地囤地等違法違規行為。
在促進物流車輛便利通行方面,四川省將進一步降低過路過橋收費,按照規定逐步有序取消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減少普通公路收費站點數量,控制收費公路規模,優化收費公路結構,加大高速公路收費監管力度,撤並不合理收費站點,依法合理核定高速公路收費標準。
《意見》還要求加快物流管理體制改革、加強物流産業市場主體培育、推進物流技術創新和應用、加強對物流業的投入、促進農産品物流健康發展等。(記者 劉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