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科技部等五部門聯合發佈
《關於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適用科學研究和教學用品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科技體制改革 加快國家創新體系建設的意見》,進一步支持民營科研機構開展科技創新,近日,財政部、科技部、民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等五部門聯合發佈了《關於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適用科學研究和教學用品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財關稅[2012]54號),明確自2013年1月1日起,對符合條件的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以科學研究為目的,在合理數量範圍內進口國內不能生産或者性能不能滿足需要的科研用品,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同時,《通知》明確了享受免稅的條件和申報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