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會計核算工作,財政部對《事業單位會計準則(試行)》(財預字[1997]286號)進行了修訂,以財政部令第72號發佈了《事業單位會計準則》(以下簡稱新《會計準則》),將於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近日,財政部有關負責人就《會計準則》修訂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修訂《會計準則》的背景是什麼?
答:《會計準則》自1997年發佈實施以來,對規範事業單位會計核算工作,保證會計信息質量發揮了積極作用。但隨著財政改革和事業單位會計管理工作不斷發展,客觀要求對《會計準則》進行修訂。一是2000年以來,圍繞公共財政體制建設,各項財政改革不斷推進,很多改革涉及到會計核算的調整,對《會計準則》進行修訂有利於確保相關財政改革政策的貫徹落實。二是2012年2月,我部發佈了新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以下簡稱《財務規則》),對《會計準則》進行修訂,有利於通過日常會計核算將對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新的要求落到實處。三是修訂《會計準則》是我部強化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制度建設、落實全國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工作要求的重要措施。
問:修訂《會計準則》遵循了哪些原則?
答:修訂《會計準則》主要遵循了以下原則:一是統馭事業單位會計制度體系。新《會計準則》為事業單位會計制度體系建立統一的核算原則和框架,是制定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行業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等的基礎和依據。二是服務財政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發揮會計基礎性作用,在兼顧財務管理需求的同時體現財政預算管理的信息需求。三是與新《財務規則》相協調,便於事業單位執行。四是強化對事業單位會計信息質量的要求。
問:新《會計準則》在哪些方面做了重大制度調整?
答:新《會計準則》共9章49條,在維持原準則基本框架結構的基礎上,對大部分條款作了修改完善,在內容上規範包括事業單位會計目標,會計基本假設,會計核算基礎,會計信息質量要求,會計要素的定義、項目構成及分類、一般確認計量原則,財務報告等基本事項。
與原準則相比,新《會計準則》主要在以下方面作了調整:一是明確根據新《會計準則》制定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和行業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二是明確了事業單位會計核算目標應當反映受託責任,同時兼顧決策有用。三是合理界定會計核算基礎,與《財務規則》相協調,規定事業單位會計核算一般採用收付實現制,部分經濟業務(事項)、行業事業單位可以採用權責發生制,具體範圍另行規定。四是合理界定了會計要素,考慮到採用權責發生制核算的行業事業單位,其會計要素應當以“費用”替代“支出”,明確了會計要素包括資産、負債、凈資産、收入、支出或者費用。五是強化了事業單位會計信息質量要求:將第二章標題由“一般原則”修改為:“會計信息質量要求”;對會計信息質量增加了全面性的要求。六是在資産構成項目中增加了“在建工程”,為將基建賬套相關數據併入會計“大賬”提供了依據。七是明確了各會計要素確認計量的一般原則。八是明確了事業單位對固定資産計提折舊、對無形資産進行攤銷的,由財政部在相關財務會計制度中規定。九是調整了凈資産項目構成,增加了“財政補助結轉結余”、“非財政補助結轉結余”等。十是完善了財務會計報告體系,規定財務會計報告的主要內容及相關報表的基本列報格式。
問:新《會計準則》于2013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財政部打算如何安排貫徹和執行?
答:為了貫徹落實新《會計準則》,我們將積極推動以下工作:一是儘快組織開展新《會計準則》的宣傳和培訓工作,加強對地方開展學習培訓的指導服務,全面提高事業單位對新《會計準則》的認識和理解。二是根據新《會計準則》要求進一步完善相關配套制度和辦法,儘快修訂出臺《事業單位會計制度》,逐步修訂行業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完善事業單位會計制度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