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提高行政事業單位內部管理水平,規範內部控制,加強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近日,財政部制定印發了《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範(試行)》(以下簡稱《內控規範》)。
《內控規範》明確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是指通過制定制度、實施措施和執行程序,實現對行政事業單位經濟活動風險的防範和管控,包括對其預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採購管理、資産管理、建設項目管理以及合同管理等主要經濟活動的風險控制。
《內控規範》規定行政事業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內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實施負責,行政事業單位要根據本規範建立適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內部控制體系,並組織實施。行政事業單位實施內部控制的具體工作包括梳理單位各類經濟活動的業務流程,明確業務環節,系統分析經濟活動風險,確定風險點,選擇風險應對策略,在此基礎上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各項內部管理制度並督促相關工作人員認真執行。
《內控規範》充分考慮了現階段我國行政事業單位經濟活動的內在特點和相互之間的關係,將內部控制的基本原理與我國行政事業單位的實際情況相結合,瞄準內部管理中的薄弱環節,重點強化機制建設,將制衡機制嵌入到內部管理制度中,提高內部管理制度的執行力,在行政事業單位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內部控制體系。
《內控規範》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各級財政部門要在2013年認真抓好《內控規範》實施前的各項準備工作,積極開展系統培訓,加強服務和指導,為2014年正式實施打好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