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元旦、春節日益臨近,涉及煙花爆竹的事故、案件和違法犯罪活動進入高發期。近日,公安部下發通知,部署開展以“重防範、嚴排查、打非法、保平安”為主題的煙花爆竹專項檢查整治行動,要求各地在切實加強運輸、燃放安全監管的同時,加強與安全監管、工商等部門協同配合,主動向生産、經營等環節延伸,嚴厲打擊非法生産、經營違法犯罪活動,堅決防止非法産品流入市場,為群眾歡度節日營造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
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機關要積極會同安全監管、工商等部門,全面排查本地煙花爆竹生産、經營企業和零售網點等,加大煙花爆竹生産、經營秩序整頓力度,及時發現和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生産、經營行為,切實形成部門、區域聯合聯動查控非法生産、經營煙花爆竹違法犯罪活動的工作格局。要會同安全監管等部門,切實抓好煙花爆竹流向登記管理工作,對未按照要求進行標識和流向登記的産品,一律不得開具《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一律不得銷售和購買,堅決防止禮花彈等A級産品以及超標、偽劣、假冒産品進入流通領域,切實保護合法企業權益,保障群眾煙花爆竹燃放安全。要切實加強與安全監管、質檢、工商、交通運輸、商務、海關等部門的協作配合,健全完善情況通報、會商研判、線索轉遞、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努力形成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合力。
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機關要認真做好煙花爆竹道路運輸、燃放環節安全監管,認真審查辦理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件,嚴格落實大型焰火燃放活動主辦單位和燃放作業單位責任,督促其按照技術規程和燃放作業方案進行作業,嚴禁擅自提高燃放規格、增加燃放數量。要嚴格執行禁限放規定,在聖誕節、元旦、春節、元宵節等集中燃放時段,加大重點部位、場所周邊動態巡邏執法力度,嚴肅查處違法違規燃放行為。要廣泛宣傳煙花爆竹安全知識,宣傳安全燃放規定,教育引導群眾購買合格産品、安全燃放煙花。
通知強調,要加強對各地專項檢查整治行動的督導督查,督促落實工作措施和責任,對檢查發現的隱患問題,逐一跟蹤督辦、落實整改,確保專項檢查整治行動取得實效。對因煙花爆竹檢查整治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實,導致轄區發生涉爆事故、案件的,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