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湖北省下發《今冬明春受災群眾生活救助工作實施方案》,確保受災群眾溫暖過冬、愉快過節。
《方案》落實省級配套資金5300萬元,與中央下撥的首批2.84億元冬令救助資金一起,已于17日下撥各地。
《方案》要求各縣(市、區)民政局,在收到省級下撥救災資金的通知後15個工作日內下撥資金,下撥資金數量不少於省級下撥救助資金的70%。(記者夏穎、通訊員崔鵬飛、劉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