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於明年1月1日起實施。記者12月19日從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根據該辦法,重慶市實施水土保持補償制度,並將擇機建立三峽庫區水土保持基金。
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鄭洪、副市長張鳴出席了新聞發佈會。
近5年投130億治理資金
“守住青山綠水是生態文明建設的前提,《重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辦法》的實施,正是重慶市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加快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體現。”鄭洪説。
張鳴介紹,最近5年,全市累計投入水土流失防治資金達130億元,累計治理水土流失面積1萬餘平方公里,治理區新增基本農田264萬畝。
張鳴表示,《辦法》實施之後,重慶市將緊緊抓住建設美麗中國的重要機遇,完善全市水土流失防治規劃,整合資金,推動水土流失綜合治理。特別是要進一步拓寬社會投資渠道,鼓勵工商企業、個體私營業主、專業合作組織等,通過各種形式參與實施水土流失治理項目。
將依法收取水土保持補償費
根據《辦法》規定,在水土保持規劃確定的容易發生水土流失的區域開辦生産建設項目,或從事其他生産建設活動的,應當繳納水土保持補償費,並專項用於水土流失預防和治理。
“水土保持補償費專項用於水土流失預防、治理和監測工作,充分體現了誰造成水土流失誰負責治理和補償的原則。”市人大常委會相關負責人説。
三峽庫區將擇機建立水土保持基金
三峽庫區大部分區域位於重慶市境內,三峽庫區的水土保持工作備受各方矚目。《辦法》重點強調了三峽庫區的水土防治工作。
市水利局負責人透露,重慶市在未來將繼續加大三峽庫區的水土保護力度,並根據國家相關法律和《辦法》的規定,建立三峽庫區生態建設補償機制,擇機建立三峽庫區水土保持補償基金,多渠道融集資金,專項用於三峽庫區生態保護。(記者 楊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