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監察廳、科技廳、教育廳、財政廳聯合下發《關於浙江省科研經費使用信息公開辦法》的通知,明確對各級財政資助立項的科研項目,以及各企事業單位委託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開展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服務和技術轉讓等科研項目經費使用實行信息公開,主動接受專家和群眾監督。
此次出臺的《辦法》明確要求各科研項目承擔單位要積極主動建立和完善科研項目經費使用的信息公開制度,通過本單位門戶網站等有效媒介公開科研項目和經費使用信息;明確各級財政資助立項的項目科研經費從立項、運行過程到結題驗收三個關鍵環節的信息公開時間和內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