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東帝汶政府發佈內閣會議公告,明令未經授權禁止進口、銷售、運輸及燃放煙花爆竹,以避免發生火災或造成人身財産傷害。此外,根據東有關規定,包括警用匕首、電擊槍、手銬等警用物品亦禁止進口、銷售。駐東帝汶使館特此提醒中國公民自覺遵守東政府有關規定,不要進口、銷售上述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