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31日下午,山西省政府新聞辦召開媒體通氣會,省安全生産委員會辦公室新聞發言人就“12·25”事故的有關情況向媒體進行了通報。
據通報,12月25日15時左右,由中鐵隧道集團有限公司經理部六分部在山西臨汾蒲縣負責施工的山西中南部鐵路通道南呂梁隧道一號斜井正洞右線開挖掌子面,現場補炮作業時發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5人受傷。事故發生後,項目經理未按規定向相關部門報告。
發言人稱,經初步核實,這是一起典型的瞞報事實真相的責任事故,性質極其惡劣。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高度重視,迅速責成有關地區、部門和單位進行核實。同時,省安全生産委員會辦公室、省安監局、省政府應急辦連夜派人趕赴事發現場進行核查。根據初步核查的情況,省政府迅速啟動應急機制,成立工作組,開展案件偵破和事故調查處理準備工作。31日上午,省政府、省安全生産委員會緊急召開專題會議,代省長李小鵬針對該事故的處理,要求做好四方面的工作:一是要高度重視和充分認識該事故的性質,徹底查清瞞報原因,依法依規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二是要認真做好遇難人員和受傷人員的善後工作,認真核實遇難人員和受傷人員人數,要全力以赴救治傷員,安撫傷員的家屬和親屬。對遇難者要一人一個工作組,對受傷人員要一人一個救治組,盡最大努力不惜一切代價把傷員救治好。三是由於事故複雜、存在瞞報,要立即成立省級事故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依法依規開展事故調查。四是要求山西省境內所有隧道工程全部無條件停工進行全面檢查,思想認識不到位不準復工、安全責任不落實不準復工、事故隱患不排除不準復工、安全措施不到位不準復工。李小鵬強調,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做到舉一反三,切實維護好來之不易的安全生産良好形勢,切實維護好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