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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在全國率先全覆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01月04日 10時15分   來源: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網站

    好事接踵至,幸福頻敲門。領了一年多月均55元的基礎養老金,因享受寧夏失地農民養老政策,養老金升至每月680元,2012年還領到1600元烤火費……一樁又一樁美事,令平羅縣靈沙鄉東靈村62歲的劉軍奎、吳菊芳樂不可支。2012年,劉軍奎因病手術花費3.4萬元,醫療保險和大病救助報銷了3萬元,自己僅花了4000元。“好政策接二連三,就像坐上了幸福‘過山車’!”1月2日,劉軍奎樂呵呵地説。

    近年來,自治區統籌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在全國率先實現省級全覆蓋,社會保險待遇水平穩步提高,相繼妥善解決了23萬人的養老保險歷史遺留問題和2.4萬名老工傷人員的待遇問題……

    統籌城鄉居民養老和醫保制度率先全覆蓋

    2009年以來,自治區農村居民陸續參加了由政府主導建立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2011年7月,自治區將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與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合併實施,在全國率先建立全新的統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制度設計了12個參保繳費檔次,最低檔每年繳費100元,最高檔每年繳費2000元,由參保居民自由選擇,各級財政按照不同檔次由低到高給予補貼。

    2012年,自治區為60周歲以上城鄉居民每月增加15元基礎養老金,各地紛紛提高補助標準,最高的達每月100元。

    截至2012年9月底,全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178萬人,參保率達83%。60周歲以上符合享受基礎養老金待遇老人共計34.7萬人,全部委託金融機構實行社會化發放,發放率100%。

    2010年,自治區在全國率先實現統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制度全覆蓋和經辦管理一體化。2012年,自治區進一步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財政補助標準,由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300元。在科學測算基礎上,適當提高了個人繳費標準。同時,通過加強協議管理,加強對醫療行為的監督檢查,推進總額預付、單病種付費、門診統籌、門診大病等醫改措施,控制醫療費用過快增長,提高住院報銷比例,調高了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基本解決了群眾在二級及二級以下醫療機構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

    據自治區統計局統計數據顯示:2011年,全區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人數達559.02萬人。其中,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100.22萬人,比2007年增長76.1%。

    解決歷史遺留問題 提高社會救助水平

    由於歷史原因和制度制約,一些過去曾在自治區各類用人單位工作過的離崗人員,曾在自治區國有、集體企業工作過的“五七工”“家屬工”及部分被徵地轉為城鎮居民的老年農民,游離于養老保險覆蓋範圍之外,涉及近23萬人。

    2010年1月19日,自治區政府下發《關於解決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歷史遺留問題的意見》。截至2011年12月底,上述近23萬人全部被納入全區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體系,妥善解決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歷史遺留問題。

    石嘴山市大武口區56歲的張立軍,1992年被塌方墜落的煤塊砸傷,工傷鑒定為4級傷殘。“原單位經濟效益不穩定,我每次到醫院看病都為醫療費發愁,要經常找單位領導協調,報賬也很難。”張立軍説。

    2011年,自治區累計籌集近6億元,將全區2.42萬名老工傷人員全部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和自治區工傷保險待遇計發辦法、標準,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其新發生的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工傷醫療費、輔助器具配置費和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等工傷待遇。

    張立軍笑著説:“現在好了,不用給原單位添負擔了。”

    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自治區社會救助水平也持續提升,困難群眾生活得到了保障。

    2011年,全區共有9.68萬戶、20.8萬城市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分別比2007年增加8.35萬戶、17.22萬人。共對3139戶、3582名五保人員實施農村集中供養,比2007年增加1025戶、1457人。將城鄉醫療救助納入基本醫療保障體系,2011年全區城市醫療救助21.5萬人次,比2007年增長133倍,農村醫療救助40.83萬人次,比2007年增長1.88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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