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8日上午,國資委召開鞍鋼集團公司(以下簡稱鞍鋼集團)建設規範董事會工作會議。國資委黨委副書記、副主任邵寧出席會議並講話,監事會主席呂黃生和國資委改組局、企幹一局負責同志出席了會議。邵寧代表國務院國資委向鞍鋼集團的5位外部董事頒發了聘書。鞍鋼集團董事長、法定代表人張廣寧代表鞍鋼集團與外部董事簽訂了服務合約。
邵寧指出,國有大中型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是黨中央的一貫方針。中央企業大多處於關係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近幾年,中央企業的規模和社會影響力大幅提升,構築中央企業持續穩定發展的制度基礎迫在眉睫。國資委推行外部董事佔多數的董事會制度有助於企業決策組織與執行組織的分離,改變企業一把手個人決策體制,實現真正的集體決策。目前,中央企業建設規範董事會工作取得積極進展,董事會規範運作的制度體系基本形成,董事會在推進企業完善發展戰略和風險管理體系以及深化企業改革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初步實現了董事會對企業的個性化管理。
邵寧要求,鞍鋼集團董事會要充分發揮外部董事和內部董事的組合優勢,推進鞍鋼集團體制機制創新,提升企業競爭力。董事會和經理層要形成合力,共同促進企業的改革與發展。全體董事要切實履行職責和義務,密切配合,加強溝通,不斷推進完善董事會建設工作。
張廣寧代表董事會發言,表示要通過建設規範董事會工作,進一步完善鞍鋼集團的法人治理結構,將企業決策納入制度化、規範化和程序化的軌道,提高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的水平,推進鞍鋼集團成為最具國際競爭力的跨國鋼鐵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