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2年第67號
根據《聯合收割(獲)機和拖拉機行業準入條件》,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組織申報並審核推薦,我部組織專家復核,確定了第一批符合《聯合收割(獲)機和拖拉機行業準入條件》的企業名單,現予以公告。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1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