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肅省衛生廳下發通知,明確全省各級傳染病醫院及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均為艾滋病診療定點醫院,嚴禁推諉或拒絕診治艾滋病患者,同時,嚴格落實首診(問)負責制,拒不執行者,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通知要求,各級醫療機構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艾滋病防治條例》有關要求,保證艾滋病患者接受醫療救治的權利。對門診、急診、住院和自願諮詢檢測過程中發現的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要積極、科學、妥善地做好接診和相關處置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或者拒絕診治。在不具備提供相關醫療服務診療條件時,醫療機構要及時將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轉診至定點醫院,或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由衛生行政部門協調轉診等相關事宜;不適宜轉診的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由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定點醫院相關醫務人員到接收醫療機構開展醫療服務工作。
通知提出,全省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及醫療機構要採取“進單位、進學校、進社區、進農村”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艾滋病防治知識及相關政策法規宣傳工作。同時,加強監測網絡建設,健全以疾控中心為龍頭,鄉鎮衛生院為依託,醫院、保健、婚檢機構等為網點的疫情監測體系。各定點醫院要強化醫務人員業務培訓,提高綜合服務水平,同時做好自身防護。(記者 宜秀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