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出臺《松材線蟲病防控重點縣(市、區)管理辦法》,進一步確保防控目標責任制落實,遏制松材線蟲病的擴散蔓延。
《辦法》規定,疫區縣未完成年度防控目標任務,或年度新增2個以上鄉鎮級疫點,或年度新增疫情面積3000畝以上,或連續2年累計新增疫情面積5000畝以上等;非疫區縣新發生面積超過1000畝,或鄉鎮級疫點達2個以上,或因未及時清理松枯死木,造成松枯死木範圍和數量逐年遞增等,出現上述情形之一者,經省重大動植物疫情防治指揮部綜合評估後,列入松材線蟲病防控重點縣(市、區)。
列入防控重點的縣(市、區),林業單項先進集體評選資格將被取消,省級以上林業項目資金將被調整;重點防控縣(市、區)政府主要責任人必須每季度定期彙報整改工作,並以政府文件形式報省重大動植物疫情防治指揮部。
《辦法》要求,整改期滿後,重點防控縣(市、區)可在1個月內提出申請,經綜合評估合格後解除重點管理。(劉建波 方煒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