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將全面開展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10日公佈的2013年山東省1號文件集中強調,要改革農村集體産權制度,保障農民財産權利。今年每個縣都要選擇不同類型的鄉鎮和村莊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登記試點,並逐步推開,爭取用3年時間基本完成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
今年將全面完成包括宅基地在內的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和建設用地使用權的確權登記頒證工作,依法保障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這次頒證不讓農民出錢,費用由財政負擔。
記者了解到,早在1982年第一輪土地承包時很多地方就曾頒過證,15年後二輪承包時又搞過頒證,實際辦證率不低。據省委農工辦主任王澤厚介紹,這些證目前存在的最大問題是證實不符,比如面積不準、“四至”不清,很多不能反映實際情況。另外,很多地方頒證並沒有真正頒發到農民手中,而是在鄉鎮或村裏放著,造成農民土地財産權益虛置,不能變成“活錢”。
明晰農村土地産權,是統籌城鄉發展的必要條件,也是保障農民財産權益、增加農民財産性收入的客觀要求。中央從2011年部署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工作,山東省萊蕪、棗莊、臨沂、泰安等市也早已先行試點,採取了多種靈活的形式給農地確權登記頒證,受到農民的普遍歡迎。據棗莊市副市長秦元祥介紹,該市自2008年以來頒發“農村土地使用權證”近7萬份,以此累計抵押貸款超過3.1億元,規模經營面積40萬畝,發展社辦企業58家,吸納直接投入農業的社會資本10億元以上。
王澤厚表示,在經濟基礎和群眾思想基礎好的村也可直接進行股份制改造,發展土地股份合作社。山東省1號文件中對此的表述是:將農村除承包土地以外的集體各類資源性、經營性資産,作股量化到村集體組織成員,成立農村社區股份合作社、集體資産股份合作社、股份公司等新型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加快建立農村集體産權制度。在此基礎上,推進小型水利設施産權改革和小型水利工程改制,鼓勵戶辦、聯戶辦、股份制辦各類水利工程,加快水域灘塗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在市、縣兩級建立綜合性的農村産權交易市場,將農村集體各類産權以及農民個人房屋等産權,納入有形市場公開交易,有序流動。
對社會關注的農民如何變市民問題,山東省1號文件同樣給予明確回應:農村居民轉入城鎮戶口後,原有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林地經營權、集體收益分配權保持不變。不僅如此,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要逐步覆蓋包括農民工在內的所有常住人口,農村居民轉入城鎮戶口後,“四權”不變同時可自主選擇參加城鎮養老保險。入住小城鎮和農村社區的農民可自主選擇城鎮居民戶口、納入城鎮社保體系。各市、縣(市、區)都要研究出臺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具體辦法,並向社會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