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保監會針對2012年保險公司仲介業務檢查情況,分別向中國平安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陽光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大地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天安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永安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都邦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太平財産保險有限公司、中華聯合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華安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華泰財産保險有限公司、生命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國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合眾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民生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嘉禾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太平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等19家保險總公司發出監管函,詳細通報各公司被查基層機構違法違規問題,並提出整改要求。
在本年度檢查中,上述19家公司的基層機構違法違規問題較多,集中表現為通過虛構仲介業務、虛增或虛挂銷售人員、虛列仲介業務費用等手段非法套取資金等。有關保監局依法對上述機構合計罰款671萬元、警告2家次、責令停止接受新業務5家,涉及業務4項、銷售渠道1個;依法警告90名責任人,罰款86人計156萬元。
中國保監會在監管函中明確指出,各公司要嚴格進行責任追究,落實對高層級管理人員和上級機構管理人員的問責和內部處理。要以省級公司為單位,開展自查整改工作,全面清理無資質的、不規範的仲介業務渠道和機構,全力整改仲介業務違法違規行為。要著力從管理制度機制方面強化仲介業務合規管理,健全仲介業務管理組織架構,加強仲介渠道、銷售人員、代理關係管理,健全內部監督管控機制。要加強依法合規經營教育,把依法經營、合規發展要求傳達貫徹到全部基層機構和所有工作人員。各公司要在2013年3月15日前將包括責任追究、自查整改、加強制度建設和合規教育等內容的整改落實情況報告報送中國保監會。
這是中國保監會連續第三年就基層保險公司仲介業務違法違規問題向保險總公司發出監管函。下一階段,保監會將持之以恒“嚴監管”,堅持不懈推進保險公司仲介業務檢查工作,堅持檢查處罰基層機構不放鬆,堅持強化總公司管控責任不放鬆,繼續以完善總公司依法合規經營、加強完善內控制度建設為重點,督促保險公司從上到下、從理念到行動,全面落實合法合規發展的監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