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為深入貫徹《安全生産“十二五”規劃》(國辦發[2011]47號),加強漁港建設和安全管理,提高漁業防災減災能力和安全生産水平,近日,農業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在各地開展文明漁港創建活動的基礎上,通過考核評審和公開公示,確定了遼寧省莊河市南尖子漁港等17個漁港為第二批“全國文明漁港”。至此,全國已有兩批共37個漁港獲得“全國文明漁港”稱號。
漁業安全生産工作重點在基層,關鍵在基礎。為切實強化漁業安全生産基層基礎工作,自2009年起,農業部會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先後組織開展了“文明漁港”和“平安漁業示範縣”創建活動,將“兩個創建”作為漁業安全生産工作的切入點和重要抓手,評定公佈了首批20個全國“文明漁港”、45個“平安漁業示範縣”。漁港是漁業安全生産管理的重要依託,縣(市、區)是漁業安全生産管理的關鍵環節。實踐證明,“兩個創建”活動的開展,提高了基層政府和漁業管理部門對漁業安全生産基層基礎工作的重視程度,加強了領導、健全了機制、加大了投入、強化了管理,産生了良好的效果。國務院辦公廳發佈的《全國安全生産“十二五”規劃》明確將“兩個創建”列為重要工作內容,並提出了工作要求。
為此,2012年以來,根據農業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的統一部署,各地進一步開展了第二批“全國文明漁港”創建活動。各級漁業、安監主管部門和漁港監督管理機構高度重視、責任明確、工作紮實、措施得力,廣泛深入開展創建活動。一是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制定活動實施方案。各地普遍成立文明漁港創建活動工作領導小組,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形成“政府領導、部門負責、分工協作、責任落實”的工作機制,為創建活動有序開展奠定了基礎。二是健全漁港規章制度,加大漁港管理力度。各地以創建活動為契機,積極完善漁港管理體制和制度,加大對漁港安全和環境衛生的整治力度,嚴厲查處漁港內違規行為。三是落實安全生産責任,抓出基層基礎工作成效。在基層政府領導下,各有關部門組織生産經營單位,加強基層基礎工作,落實安全生産責任,確保創建活動實際成效。四是積極爭取加大投入,強化漁港基礎建設。各地積極爭取政府支持,加大投入,加強漁港消防設備、航標和視頻監控系統等基礎設施建設,保障漁港正常運行秩序。
“兩個創建”已經成為漁業安全生産工作的品牌,成為加強漁業安全管理、推進“平安漁業”建設、保障漁業安全生産的有力抓手和重要措施。通過開展“兩個創建”,抓點帶面,創新工作機制和工作方式,安全生産責任制進一步落實,漁港建設和安全管理水平進一步提升,漁業安全生産基層基礎工作進一步加強,地方政府對漁業安全生産工作也更加重視,為構建漁業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奠定了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