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起,福建省有條件的設區市,所有高中要面向隨遷子女開放招生;對於隨遷子女集中且高中資源較為緊缺的設區市,應積極擴大高中教育資源,力爭2015年前實現所有高中面向隨遷子女開放招生。日前,省教育廳、省發改委、省公安廳、省人社廳聯合發佈《關於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的實施意見》,提出要進一步完善隨遷子女在福建參加中考的政策,細化和落實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在福建參加高考和錄取的政策。
《意見》要求,各地隨遷子女中考中招工作方案需于2013年中考報名前出臺,並向社會公佈。
此前,在隨遷子女參加高考方面,福建省已明確,從2014年起,凡具有福建省高中階段學校學籍並有三年完整學習經歷的畢業生,可在福建省就地報名參加普通高考,允許參加本科、專科層次錄取,並與當地考生享受同等錄取政策。業內人士表示,這樣的政策,意味著福建省已經為異地考生構建了連貫升學的一整套體系。(記者 鄭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