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加強全省城市社區黨風廉政建設的意見》,對紮實推進城市社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提出明確要求。
近年來,吉林省高度重視城市社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目前已初步建立起全覆蓋、立體化的社區黨風廉政教育網絡,不斷健全社區黨風廉政制度體系,加大社區黨風廉政監督工作力度。
《意見》提出,以建設和諧廉潔社區為目標,以“三規範、兩建立、一提升”(即規範社區民主議事、財産管理、黨務居務公開,建立社區監督委員會和信息化監督平臺,提升社區便民服務水平)為重點,完善社區服務、管理、監督制度機制,提高全省城市社區黨風廉政建設科學化水平。
《意見》要求,加強城市社區黨風廉政制度建設。推行社區議事協商和重大事項民主決策制度,完善社區財産管理制度,健全社區黨務居務公開制度。在社區資金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處置權不變的前提下,對社區賬戶進行清理歸併,由街道辦事處或區(縣、市)相關部門統一開戶建賬,實行專款專用,分賬核算,定期向社區居民委員會及居民公開使用情況,防止挪用、擠佔、截留。
《意見》強調,加強對城市社區幹部和居住在社區幹部的監督。加強社區廉政風險防控。將“五權”工作(改革限權、依法確權、科學配權、陽光示權、全程控權)向社區延伸,加強對社區“兩委”班子及成員、重要崗位和權力運行關鍵環節的監督。建立社區監督委員會和信息化監督平臺。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選舉建立社區監督委員會,對社區黨務居務活動和社區事務實施監督。整合社區信息網絡資源,依託社區綜合信息管理和服務平臺,建立覆蓋區(縣、市)或更大範圍的社區信息監督(電子監察)平臺,逐步建立集行政管理、社會事務、便民服務、民意表達、公開公示等功能于一體的社區信息監督網絡,不斷提高社區管理和服務的科技水平。
《意見》還對加強城市社區作風建設、嚴肅查處侵害城市社區居民利益的問題提出明確要求。《意見》強調,突出查處重點,堅決查處截留、挪用、侵佔和貪污扶貧、救災、低保、再就業等資金和實物的案件,利用職權謀取非法利益案件,賄選等嚴重違反組織人事紀律案件,借婚慶喪葬等事宜收錢斂財、參與賭博、封建迷信和腐化墮落等案件,切實維護社區居民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