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來,浙江省委書記夏寶龍,省委副書記、代省長李強,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任澤民和其他省委常委、副省長帶隊,組成13個檢查組,在各地各部門開展自查的基礎上,對全省11個市和14個省直單位推進懲防體系建設和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進行了集中檢查。
據了解,此次檢查主要突出三個方面內容:一是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主要檢查黨委(黨組)、政府承擔反腐倡廉建設主體責任,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其他成員履行“一崗雙責”以及領導幹部貫徹執行《廉政準則》的情況。二是工作任務落實情況。重點檢查對中央和省委重大決策部署的落實進行監督檢查、加強作風建設、深入開展專項治理、堅決查辦違紀違法案件以及全方位推進“陽光工程”、廉政風險防控、防止利益衝突、村務監督委員會和村級便民服務中心建設的情況。三是綜合措施運用情況。主要檢查注重系統治理、統籌協調,推進反腐倡廉建設創新發展的情況。各檢查組採取聽彙報、召開座談會、個別談話、查閱資料、實地檢查等方式,深入了解工作情況。開展集中檢查的同時,省領導還參加了被檢查單位黨委(黨組)民主生活會,進一步提高了集中檢查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省委書記夏寶龍在杭州檢查時強調,要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反腐倡廉建設的重要論述,切實把反腐倡廉建設擺在更加突出位置,旗幟鮮明地反對腐敗、建設廉潔政治;要緊緊圍繞省第十三次黨代會提出的今後五年初步建成具有浙江特點懲防體系的戰略目標,科學謀劃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措施,既要堅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懲,又要在預防腐敗上多下功夫,加強反腐倡廉教育,深化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完善反腐倡廉制度機制,防控廉政風險,防止利益衝突,更加科學有效地防治腐敗;要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加大對違反責任制行為的追究力度。反腐倡廉建設要從轉變作風抓起,各級領導幹部要帶頭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六項禁令”的要求,在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絡群眾方面當好表率,以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和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紮實工作、開拓進取,真正把時間和精力用在幹事創業上,用在狠抓落實上,用在服務群眾上,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取得實效,為幹好“一三五”、實現“四翻番”提供有力保障。
省委副書記、代省長李強在寧波檢查時強調,要深刻領會黨的十八大明確的反腐倡廉建設新要求、新舉措,積極探索、努力實踐,以集中檢查為契機,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要堅決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強化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抓反腐倡廉建設的政治責任;要堅持統籌推進、重在落實,認真抓好懲防體系建設各項工作,增強反腐倡廉建設的系統性、協調性、實效性;要牢固樹立服務發展、保障民生的理念,緊緊圍繞黨委、政府中心工作,強化監督和服務,保障全省經濟社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