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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文物局出臺落實《八項規定》具體措施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01月25日 16時36分   來源:文物局網站

    按照中央政治局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絡群眾“八項規定”的要求,為加強領導班子建設和機關作風建設,進一步轉變職能、改善服務,中共國家文物局黨組結合機關工作實際,制定了《中共國家文物局黨組關於落實〈十八屆中央政治局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絡群眾的八項規定〉的實施意見》,並於日前下發執行。

    《中共國家文物局黨組關於落實〈十八屆中央政治局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絡群眾的八項規定〉的實施意見》要求:

    一、領導率先垂范。局黨組成員要以身作則,改進作風、廉潔自律,在出國、用車、住房、公務接待、出版著作等方面,嚴格執行中央和中紀委的有關規定,樹立良好形象。

    二、切實改進會風。每年以局名義召開的全國性會議,僅限全國文物局長會。司室召集各省參加的工作會議,每年不超過1次。邀請省級文物行政部門負責同志參加會議,須經主管局領導批准;邀請省級文物行政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會議,須經局主要領導批准。

    嚴格控制會議規模,全國性會議一般不超過150人,其他會議要儘量控制參會人數。嚴格控制會議數量,能合併、套開的會議要合併、套開。工作部署或交流性會議儘量採用視頻方式。工作會議的會期一般不超過一天,其它專業性會議也要儘量壓縮會期;簡化議程,倡導開短會、講短話,力戒空話、套話。嚴格執行會議經費預算,不得自行提高用餐和住宿標準,不在會場擺放鮮花,不安排大會合影,不發放紀念品。

    三、嚴控應酬活動。除上級領導機關安排及由局主辦的重要活動或涉外活動,局、司領導一律不出席各類慶典、剪綵、奠基儀式、慶祝會、紀念會、論壇和表彰活動等。局長出席須經部長同意,副局長出席須經局長同意,司室負責人出席須經主管局領導同意。除經黨組批准外,局領導不以個人名義發賀信、賀電,不題詞、題字。除涉外展覽出版物外,局領導不為出版物作序。

    四、精簡文件簡報。嚴格控制機關公文的種類、數量和發放範圍。只保留《文物要情》、《文物通報》和有關省部際聯席會議簡報。從工作內容和辦事要求出發,嚴格發文審批,減少公文數量,少發文,發有用的文。文件、簡報等要力求文字精練,簡明扼要。進一步加強公文審讀核校,提高公文質量。

    五、簡化新聞報道。《中國文物報》對局領導參加的會議和活動是否報道,要根據工作需要、新聞價值、社會效果確定。需要報道的,除重要會議活動外,字數控制在800字以內。局領導講話已發內部文件的,不在局屬媒體轉發、摘登;個人署名文章一般不在局屬媒體發表。

    六、規範外事出訪。要圍繞工作需要制訂外事計劃,夯實出訪任務,精簡出訪次數,嚴格控制出訪經費。局領導每人每年出訪一般不超過1次,優先保障重要的雙邊多邊合作機制性會議、重大文物交流活動、簽署合作協議等,不同時安排兩位以上局領導出訪。對外贈送禮品和接受外方禮品,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規定。

    七、改進調查研究。局領導每年要根據各自分管工作,圍繞急需解決的問題,至少開展一項系統調研,年初選定調研課題,年內形成調研成果。要深入基層、深入群眾,虛心聽取意見,及時發現問題,幫助解決問題,堅決克服“大胡嚕”式的調研。要輕車簡從,減少陪同人員,不張貼懸挂標語橫幅,不安排地方局領導到機場車站迎送,從嚴控制下級調研單位陪同人員數量。

    八、厲行勤儉節約。公務出差住定點飯店或內部賓館(招待所),不參加與公務無關的活動,不接受超標準接待,不收受禮品。外地來局辦理公務人員,如需就餐,一般安排在機關餐廳,嚴格控制用餐標準,減少陪餐人數。

    貫徹上述規定關鍵在於長期堅持和狠抓落實。要細化分工,落實責任。局、司領導要切實負責,有關部門要嚴格把關。局、司領導落實規定的情況要列入民主生活會、個人述職報告和年度考核中,自覺接受監督。(文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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