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好春節期間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工作,強化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推動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風險隱患,確保人民群眾度過一個安全、快樂、祥和的節日,根據《關於進一步加強春節期間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食藥監辦食〔2013〕2號)要求,以及《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飛行檢查暫行辦法》的規定,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于日前對浙江省、廣東省和四川省部分餐飲服務單位進行了飛行檢查。
此次檢查的重點是從業人員健康證明、食品原料特別是易發生以次充好、假冒的珍禽海産品及高價位菜品原料的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臺賬記錄、涼菜等高風險食品製作、餐飲具清洗消毒、食品配送、食品留樣等環節。通過檢查發現,三個地方監管部門高度重視節日期間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嚴格落實監管責任,分析轄區內食品安全狀況,認真排查食品安全風險隱患,針對工作中的重點環節,制定了相應的食品安全工作方案,細化任務分工。多數餐飲服務單位能夠按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的要求,自覺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強化內部食品安全管理,認真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自查,主動查找和改正自身問題和不足。
這次飛行檢查,既進一步強化了監管部門認真做好節日期間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責任意識,又有力促進了餐飲服務單位對各項食品安全管理規定的落實,同時還對《食品安全飛行檢查暫行辦法》的施行進行了有益探索,積累了寶貴的實踐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