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西藏自治區黨委八屆三次全委會精神,貫徹落實西藏自治區黨委和陳全國書記關於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切實關心廣大群眾特別是困難群眾和弱勢群體,切實關心“三老”人員和基層幹部職工,2月5日,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第一次常務會議研究決定,從2013年1月1日起提高企業離退休幹部職工基本養老金等12項民生政策標準。
一、提高企業離退休幹部職工基本養老金待遇,提標後,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待遇月人均可達到3043.2元。
二、提高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由月人均90元提高到105元,人均增加15元。
三、提高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財政補助標準,由年人均260元提高到300元,人均增加40元。
四、提高農牧區醫療制度財政補助標準,由年人均300元提高到340元,人均增加40元。
五、自2013年秋季新學期開始,提高學前補助、義務至高中教育階段農牧民子女“三包”及城鎮困難家庭子女助學金標準,在現行標準基礎上每生每學年定額提高200元,提標後每生每學年補助標準分別為:二類區2600元,三類區2700元,四類區或邊境縣2800元。
六、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城鎮由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40元;農村由每人每年16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750元。
七、提高農牧區老黨員、老幹部、老勞模等“三老”人員生活補貼標準,月人均增加50元。
八、提高村幹部基本報酬和業績考核標準,全區村“兩委”幹部(村支書和村主任)基本報酬年人均增加816元,業績考核獎勵補助年人均增加233元;其他村幹部基本報酬年人均增加407元,業績考核獎勵補助年人均增加119元。
九、提高農村五保戶供養補助標準,由每人每年2400元調整到2600元,年人均增加200元。
十、提高村醫待遇標準,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300元,月人均增加100元。
十一、提高村級動物防疫員基本報酬標準,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300元,月人均增加100元。
十二、提高護路聯防隊員待遇,在原標準基礎上月人均增加100元。(記者 趙書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