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3〕第3號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就加強中國與新加坡金融服務領域合作的相關安排,經過評審,中國人民銀行決定授權中國工商銀行新加坡分行擔任新加坡人民幣業務清算行。
中國人民銀行
201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