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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12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13年預算草案的報告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02月19日 14時17分   來源:財政部網站

    關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12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13年預算草案的報告

    一、2012年自治區預算執行情況

    2012年,在自治區黨委的正確領導下,我們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和自治區第八次黨代會精神,充分發揮財政職能作用,大力支持經濟發展,強化收入徵管,實現財政收入穩定增長;堅持民生優先、群眾第一、基層重要,大力支持社會事業發展;推進財政科學化精細化管理,著力提升理財水平和保障能力,促進了自治區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總體來看,自治區預算執行情況良好,各項財政改革與發展取得新進展,圓滿完成自治區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確定的各項財政工作任務。

    (一)自治區預算預計完成情況

    財政收入情況:

    公共財政預算收入909.1億元,為預算103.3%,比2011年增加188.7億元,增長26.2%。其中:稅收收入698.9億元,為預算94.5%,比2011年增加105.5億元,增長17.8%;非稅收入210.2億元,為預算150.1%,比2011年增加83.2億元,增長65.4%。

    政府性基金收入342.7億元,為預算102.6%,比2011年增加22.7億元,增長7.1%。

    地方財政收入1251.8億元(公共財政預算收入加政府性基金收入),為預算103.1%,比2011年增加211.4億元,增長20.3%。

    上劃中央稅收收入669.2億元,為計劃91.1%,比2011年增加54.8億元,增長8.9%。

    全口徑財政收入1921億元,為計劃98.6%,比2011年增加266.2億元,增長16.1%。

    財政支出情況:

    公共財政預算支出2719.7億元,為預算98.2%,比2011年增加435.2億元,增長19.1%。

    政府性基金支出359.8億元,為預算92.5%,比2011年增加44.6億元,增長14.1%。

    地方財政支出3079.5億元(公共財政預算支出加政府性基金支出),為預算97.5%,比2011年增加479.8億元,增長18.5%。

    政府性基金收入342.7億元,上級補助收入34.5億元,上年結余85.7億元。政府性基金支出359.8億元。收支相抵,年終結余103.1億元。

    (二)自治區本級預算預計完成情況

    財政收入情況:

    自治區本級公共財政預算收入133.1億元,為預算139.5%,比2011年增加42.2億元,增長46.5%。其中:營業稅1億元,為預算66.7%,下降26.6%;企業所得稅4.4億元,為預算125.7%,增長34.8%;資源稅43.3億元,為預算94.1%,增長3.4%;非稅收入84.4億元,為預算190.1%,增長90.5%。

    政府性基金收入93.6億元,為預算110.6%,比2011年增加4億元,增長4.6%。

    自治區本級地方財政收入226.7億元,為預算125.9%,比2011年增加46.2億元,增長25.6%。

    財政支出情況:

    自治區本級公共財政預算支出719.6億元,為預算93%,比2011年增加92.1億元,增長14.7%。主要項目:農林水事務支出80.6億元,加對各地農林水事務轉移支付175.1億元,兩項合計安排支出255.7億元,增長18.8%;教育支出61.1億元,加對各地教育轉移支付97.6億元,兩項合計安排支出158.7億元,增長34.3%;醫療衛生支出18.8億元,加對各地醫療衛生轉移支付57.7億元,兩項合計安排支出76.5億元,增長4.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8.9億元,加對各地社會保障和就業轉移支付94.3億元,兩項合計安排支出153.2億元,增長11.9%;住房保障支出4.1億元,加對各地保障性住房轉移支付170.3億元,兩項合計安排支出174.4億元,增長16.3%;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28.1億元,加對各地文化體育與傳媒轉移支付9.7億元,兩項合計安排支出37.8億元,增長48.2%;科學技術支出10億元,加對各地科學技術轉移支付0.8億元,兩項合計安排支出10.8億元,增長12.5%;節能環保支出4.3億元,加對各地節能環保轉移支付47億元,兩項合計安排支出51.3億元,增長19%;公共安全支出53.4億元,加對各地公共安全轉移支付40億元,兩項合計安排支出93.4億元,增長23.4%;交通運輸支出209.1億元,加對各地交通運輸轉移支付1.3億元,兩項合計安排支出210.4億元,增長8%;一般公共服務支出80.9億元,加對各地一般公共服務轉移支付29.7億元,兩項合計安排支出110.6億元,增長41.8%。農業、教育、科技、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增長均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增長幅度較多。

    自治區本級政府性基金支出76.8億元,為預算61.9%,比2011年增加5.3億元,增長7.4%。

    自治區本級地方財政支出796.4億元,為預算88%,比2011年增加97.4億元,增長13.9%。

    政府性基金收入93.6億元,上年結余56.2億元,上級補助收入34.5億元。政府性基金支出76.8億元,補助下級支出40.2億元。收支相抵,年終結余67.3億元。

    (三)自治區本級對各地補助情況

    2012年自治區本級對各地補助1276.3億元,比2011年增加237.3億元,增長22.4%。其中:稅收返還36.8億元,增長2.9%;一般性轉移支付463.6億元,增長18.6%;專項轉移支付775.9億元,增長26%。

    自治區對各地補助較大的原因是2012年自治區統籌提高各類人員收入水平,同時中央財政下達的專項轉移支付大部分撥付各地。據統計,2012年各地支出63.8%來源於自治區補助,其中南疆三地州支出89%來源於自治區補助。

    以上全區和自治區本級預算執行情況,與中央結算後還會有所變化,屆時再向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報告。

    (四)自治區財政工作情況

    1.始終把組織收入作為重要責任,財政收入規模不斷擴大。認真落實組織財政收入責任制,強化組織收入措施,加強收入徵管,堅持常抓不懈,確保了財政收入穩定增長。

    完善組織收入機制。嚴格落實組織收入工作責任,強化分部門、分稅種、分地區的收入管理機制。完善財稅庫銀協調機制,定期分析財政經濟形勢,確保財政收入穩定增長。健全預算執行動態考核機制,提高組織收入積極性。

    規範財稅收入徵管。堅持依法治稅,嚴厲打擊各種偷、逃、騙、漏稅行為,努力做到應收盡收。認真落實中央和自治區稅收優惠政策,堅決杜絕越權減免稅行為。強化非稅收入分類管理,將非稅收入執收單位和收費項目全部納入收繳管理體系。挖掘增收潛力,加大資源資産類非稅收入徵繳力度。

    強化財稅政策研究。深入開展財稅政策研究,不斷拓寬財政增收渠道。完善工作機制,落實工作責任,針對新疆特殊情況,爭取中央財稅政策支持,在爭取民生事業建設、各類專項資金支持等方面取得新成效。

    2.始終把保障民生作為重要任務,財政惠民力度不斷加大。堅持“民生優先、群眾第一、基層重要”,預算安排優先考慮民生,新增財力向民生傾斜,全力保障民生事業發展。2012年,自治區財政用於民生支出1975億元,佔公共財政預算支出72.6%。

    全力推進民生工程。安排資金599億元,落實25類90項民生項目的資金保障責任,確保民生工程資金落實到位。完善民生資金籌措機制,通過財政預算安排、爭取中央投資補助、發行債券、探礦權採礦權拍賣等多渠道籌措資金,支持民生工程建設,應由自治區財政保障的資金全部落實到位。

    支持就業再就業工作。2012年全區共投入就業資金50.3億元。加強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建設,出臺提高職業培訓質量、促進穩定就業的財政政策,進一步提高大中專畢業生、農村富餘勞動力和零就業家庭等就業困難群體的就業再就業能力。實現城鎮新增就業再就業46.37萬人,轉移農村富餘勞動力260萬人(次),零就業家庭實現就業累計4.9萬人,進一步推動創業促就業。安排資金1.9億元,支持全疆1.1萬名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赴對口援疆省(市)培養計劃。安排資金3.2億元,加強農牧民培訓,促進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就業。安排資金5000萬元,實施民生工程促進計劃,支持就業容量大的勞動密集型企業發展。安排資金1.6億元,落實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政策,支持下崗失業人員、大中專畢業生、復轉軍人和城鄉婦女創業和再就業。安排資金1000萬元,實施“靚麗光彩行動”,提升婦女素質,拉動婦女就業。

    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投入社會保障經費196.5億元,比2011年增加21.8億元,增長12.5%。安排資金38.6億元,實施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提升工程,提高230萬城鄉低保對象、三無人員、五保供養人員等弱勢群體補助標準。安排資金3.7億元,為230萬城鄉困難群眾發放臨時價格補貼,有效緩解物價上漲對城鄉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的影響。安排資金9.1億元,確保全區521.5萬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農牧民和32.2萬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居民的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安排資金44.5億元,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準,全區81.2萬名企業退休人員受益。安排資金9805萬元,為22.6萬名80周歲以上老年人發放基本生活補貼並實施免費體檢。

    改善居民住房條件。投入安居富民、定居興牧和保障性住房經費235.6億元,比2011年增加30.5億元,增長14.9%。安排資金14.6億元,提高安居富民工程建房補助標準,將安居富民工程從每戶1.4萬元提高至1.9萬元,定居興牧工程從平均每戶3.5萬元提高至4.5萬元。安排財政貼息2.4億元,將安居富民、定居興牧工程農村困難家庭建房貸款財政貼息範圍,從南疆三地州擴大到全區。落實將土地出讓凈收益按照不低於10%的比例安排資金用於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安排資金123.8億元,支持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棚戶區和國有農牧場危房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設。

    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堅持向基層艱苦地區和困難群體傾斜的原則,投入資金104億元,提高城鄉居民收入水平,惠及全區560多萬人,夯實了維護社會穩定的基礎。安排資金9.1億元,進一步加強基層組織建設,提高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水平,提高農村幹部和“四老”人員待遇,實施邊遠鄉鎮幹部“安居安心”工程建設,支持村(社區)警務室建設,實施大學生村官計劃,推進遠程教育入戶,改善農村教育培訓基礎設施和設備條件。安排資金5640萬元,支持開展信訪積案化解工作。

    3.始終把支持發展作為第一要務,財政調控力度明顯增強。各級財政部門主動轉變觀念、變革創新,堅持把促發展、穩增長作為重要任務,發揮職能作用,創新融資渠道,突出政府投資主導,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

    創新政府融資渠道。發揮我區資源資産優勢作用,積極探索拓寬政府融資渠道,擴大政府融資規模。繼續注入資本金,支持自治區融資平臺做大做強。加強與國開行合作,利用貸款支持重大民生工程建設。利用礦權抵押,與國開行簽訂200億元融資協議,保障了自治區重大項目和民生資金支出需求。發揮中亞區域平臺作用,利用亞洲開發銀行貸款,支持中亞區域經濟合作交通走廊沿線重要城鎮基礎設施建設。發揮財政政策引導作用,對擴大信貸規模支持自治區建設的金融機構給予財政存款特殊政策。

    保障重大項目建設。安排資金300億元,支持事關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的水利、公路、鐵路、機場等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爭取中央代我區發行地方政府債券72億元,重點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農村公路建設、社會事業等重大民生項目。安排資金2.5億元,支持自治區重大項目前期和儲備工作。安排資金5億元,支持城鎮規劃編制。安排資金22億元,支持供排水、供熱等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安排資金15億元,支持“藍天工程”建設,加強烏魯木齊及周邊大氣污染綜合治理。

    推進經濟結構調整。安排資金16.2億元,支持煤炭、金屬礦産資源等地質勘查項目,促進優勢資源轉換。徵收煤炭資源地方經濟發展費2.5億元,用於重大民生工程、新型工業化項目、重點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等,促進資源優勢向經濟優勢轉化。安排資金1億元,用於戰略性新興産業創業投資引導和投資補助,推進結構調整和産業升級。安排資金5000萬元,支持工業園區基礎設施建設、規劃編制和規劃環評。安排資金1.5億元,加大對旅遊産業政策和資金扶持,支持旅遊業發展。安排資金3億元,推進節能技術改造項目,淘汰落後産能。安排資金4.3億元,重點支持工業企業污染治理、重點風沙區生態修復、湖泊生態治理和農村污染防治等。

    促進企業改革發展。安排資金5億元,支持區屬國有企業關閉破産、改制重組,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推進國有經濟結構調整。安排國有資本金18.6億元,支持組建新能源集團公司等地方大型國有企業,鼓勵參股中央企業在疆投資的重點項目,發揮地方國企的主渠道作用。充分發揮財政政策資金功能,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安排資金6億元,重點扶持中小企業産業結構調整,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支持特色餐飲企業發展。引導和鼓勵信用擔保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緩解中小企業融資困難。取消20項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優化企業生産經營環境。

    支持發展對外經貿。完善外經貿發展財政扶持政策,不斷加大資金投入力度,促進外經貿平穩較快增長。安排資金5.8億元,支持外貿企業擴大進出口,鼓勵自治區企業積極開展境外投資和經濟技術合作。安排資金6億元,支持喀什、霍爾果斯口岸兩個特殊經濟開發區基礎設施建設。積極籌措資金,保障第二屆中國-亞歐博覽會順利召開。

    4.始終把社會事業作為支持重點,公共服務水平不斷提高。堅持公共財政取向,財力重點向教育、科技、文化和醫療衛生等領域傾斜,並不斷加大投入力度,有力促進社會事業均衡發展,基本公共服務水平明顯提高。

    推動教育優先發展。全區公共財政投入教育經費471.5億元,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增幅7.5個百分點,加上從土地出讓金計提教育資金和地方教育附加安排的資金17.5億元,全區財政性教育支出489億元,增長19.2%,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增幅10.6個百分點。安排資金4.7億元,對家庭經濟困難大中專學生進行生活補助。安排資金27.3億元,為近38萬名農村義務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提供生活補助,為243.6萬名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和城市部分中小學生提供免費教科書。安排資金5.3億元,啟動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對87.3萬名學生提供營養膳食補助。安排資金1億元,免除64.7萬名城市義務教育學生學雜費。安排資金1.2億元,實施免費師範生教育。安排資金6000萬元,為1.7萬名少數民族預科生給予補助。安排5.5億元,加快邊遠少數民族貧困地區普通高中建設。安排資金4.8億元,將七地州九縣市36萬名雙語幼兒園在園幼兒納入保障範圍。安排資金9.4億元,保障2.1萬名特崗教師與當地公辦教師享有同等待遇。安排資金800萬元,啟動實施職業教育生均撥款政策。安排資金2億元,使10.5萬名中職學生享受免學費政策。安排資金9000萬元,實施中央財政支持地方高校發展專項。安排3000萬元,啟動高校創新協同計劃。

    支持科技事業發展。投入科技經費32.4億元,比2011年增加5.9億元,增長22.5%,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增幅13.9個百分點。安排資金2億元,用於重大科技攻關、高新技術研究發展、科技成果轉化、科技支撐計劃、科技興新計劃等項目。安排資金5000萬元,支持科研機構改革與發展。安排資金1億元,扶持重點企業實施技術改造升級。安排資金3330萬元,支持提升農業科技自主創新能力。安排資金2000萬元,支持科技特派員創新創業項目,促進農業結構調整和産業化升級。安排資金5561萬元,推進科技富民強縣工作。安排資金 2077 萬元,支持“科普惠民興村計劃”、“科普惠民社區行動計劃”和“科普大篷車”項目,提高城鄉居民科學素質。

    推進文化事業發展。投入文化經費68.4億元,比2011年增加20.7億元,增長43.5%,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增幅34.9個百分點。安排資金1.9億元,支持博物館、紀念館、圖書館、美術館、文化館、鄉鎮綜合文化站和南疆三地州村級(社區)文化室等公益性文化設施免費開放。安排資金2.6億元,支持文物保護、展覽和發掘。安排資金4000萬元,支持非物質文化遺産的保護、傳承和發展。安排資金4.6億元,支持“廣播電視村村通戶戶通”、“農家書屋”和“東風工程”等文化惠民工程。安排資金4億元,支持廣播電臺、電視臺、報刊和網絡等媒體發展。安排資金9000萬元,支持行政村開展文化宣傳講座、舉辦各類演出和體育活動、放映電影等。安排資金4100萬元,以項目補助、貸款貼息等方式支持自治區文化産業發展。安排資金5000萬元,實施“萬村千鄉文化産品惠民行動”和“連環畫(口袋書)進村入戶行動”。安排資金6000萬元,實行政府購買演出,支持各地文藝院團演出,繁榮城鄉居民文化。安排資金6920萬元,支持“全民健身計劃”。安排資金2億元,支持2016年第十三屆全國冬季運動會前期建設工作。

    支持醫療衛生體制改革。投入醫療衛生經費145.4億元,比2011年增加13億元,增長9.8%。安排資金32.7億元,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財政補助標準提高至每人每年250元,1078萬名參保農牧民和262萬名城鎮居民受益。安排資金7103萬元,提高鄉村醫生補助標準。安排資金2.7億元,支持基層醫療機構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安排資金1.7億元,支持我區公立醫院基本建設及中(西)醫重點專科建設。安排資金2738萬元,支持實施自治區春苗工程——兒童先天性心臟病醫療救治項目。安排資金7.1億元,支持兌現各項計劃生育獎勵政策。

    5.始終把“三農”作為重中之重,強農惠農富農政策效應顯著。全面落實各項惠農政策,大力支持轉變農牧業發展方式,促進農牧民增收和農牧業增效。2012年,自治區投入農林水事務經費360.2億元,比2011年增加62.6億元,增長21.1%,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增幅12.5個百分點。

    落實惠農補貼政策。安排資金43.4億元,落實糧食直補、農資綜合直補、農機具購置補貼、農作物良種補貼、畜牧良種補貼等政策,並擴大政策覆蓋範圍。安排資金6億元,落實政策性農業保險財政保費補貼政策,扶持種植業、養殖業和林果業發展,帶動農民增收。安排資金4.3億元,完善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機制,帶動296家金融機構發放涉農貸款1400億元。安排資金1.4億元,對161家農村金融機構實行定向費用補貼,擴大農村金融覆蓋面。安排資金2000萬元,繼續支持農村信用社改革發展。安排財政補貼資金2074萬元,增加節假日肉類投放。安排資金800萬元,對昌吉、吐魯番等地區直供烏魯木齊的農産品給予運費補貼,讓農民增收、市民減少蔬菜食品支出。

    促進現代農牧業發展。安排資金2.9億元,支持設施農業、農業産業化經營、現代畜牧業和特色林果業發展。安排資金9000萬元,支持農副産品加工企業發展和農村市場基礎設施、農産品流通體系建設。安排資金1400萬元,支持舉辦農産品北京、上海和廣州展會等。安排資金21億元,推動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機制全面落實。安排資金15.9億元,實施天然林保護工程、落實退耕還林補助政策等,改善生態環境。

    夯實農村發展基礎。落實“從土地出讓收益中提取10%用於農田水利建設”和“從新增財力中籌集3%用於水利建設”政策,支持農田水利建設。安排資金2.5億元,支持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安排資金7.4億元,支持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安排農業綜合開發資金9.7億元,支持中低産田改造、高標準農田示範工程和中型灌區節水配套改造項目建設。安排資金1.6億元,支持農業防洪減災體系建設。安排資金9.8億元,支持高效節水建設。安排資金2.7億元,實施農村環境連片整治項目,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安排資金33.6億元,加快農村“暢通富民”工程建設,改善30個鄉鎮454個建制村的通行條件。安排資金4.6億元,實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解決60萬農村居民飲水安全問題。

    推進農村扶貧和綜合改革。深入推進開髮式扶貧,完善扶貧資金投入機制。安排資金30億元,重點支持南疆三地州、高寒山區、邊境地區、山區特困村以及扶貧安居工程、以工代賑、貧困戶貸款貼息、整村推進、少數民族地區發展、勞動力轉移培訓等,改善貧困地區生産生活條件。安排資金 9.7億元,推進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工作。安排資金5000萬元,完成鄉村墊交稅費債務化解工作。安排資金2億元,維持地方國有農牧場運轉,減輕農牧民負擔,推動國有農場改革與發展。安排資金3.3億元,啟動國有農場辦社會職能改革試點工作。

    6.始終把深化改革作為強大動力,財政管理水平明顯提升。堅持用改革的辦法化解矛盾、破解難題,全面推進財政管理科學化精細化,健全績效透明、運行規範、監督有力的財政管理機制,著力提高政策資金效益和理財水平。

    深化財政管理改革。完善轉移支付制度,建立激勵約束機制,財力分配進一步向基層和困難地區傾斜,基層政府保障能力顯著增強。細化公共財政預算編制,完善部門預算分類分檔定員定額標準。

    推動預算編制、執行、結余結轉資金、行政事業單位資産管理有機結合。全面實施區、地、縣三級國庫集中支付改革,改革覆蓋面達到100%。深入推進公務卡改革,不斷擴大公務卡使用範圍。推進預算執行動態監控機制建設,確保財政資金安全、規範、有效運行。開展財政專戶清理整頓整改工作,進一步規範財政專戶管理。強化鄉鎮財政管理,充分發揮鄉鎮財政職能作用。全面推進“金財工程”應用平臺建設,提高財政信息化管理水平。

    加強預算執行管理。牢固樹立“預算編制與執行並重,資金分配與管理並重、財政支出與績效並重”的理財觀念,把預算執行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明確預算執行管理目標任務,完善預算執行管理責任制。建立預算執行獎懲機制,將預算執行進度納入績效考評,實行預算執行與預算安排挂鉤。財政預算執行的均衡性提高,年末結轉率下降,有力保障了自治區重點項目和民生工程資金及時撥付、及時見效。

    提高績效管理水平。擴大財政專項資金績效評價範圍,促進績效評價與預算編制相結合。繼續對專項資金進行績效評價,評價金額佔自治區本級預算安排總額的60%。加大績效評價結果的應用,將績效評價結果作為下年資金安排的重要依據。通過開展績效評價,增強了部門單位的績效理念、自我約束意識和責任意識,財政資金使用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顯著提高。

    加大財政監督力度。完善監督機制,強化財政內部監督。繼續加強預算單位銀行賬戶管理工作,推進“小金庫”專項治理常態化。全面開展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專項治理,完善分系統執法執勤用車配備使用管理政策。加大會計監督力度,強化重大民生項目資金監管。健全政府債務監管制度,防範財政風險。大力推進預算信息公開,自治區本級各部門,除涉密單位外,全部向社會公開了部門預算和“三公”經費預算,全方位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2012年是本屆政府任期的最後一年。回顧過去的五年,在自治區黨委的堅強領導下,在自治區人大、政協的關心和支持下,通過各級財政部門的共同努力,財政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

    ——財政收入規模不斷壯大。不斷健全財政收入穩定增長機制,積極培植財源,健全與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相適應的收入體系,壯大財政實力。依法加強稅收徵管,拓寬非稅收入增收渠道,確保應收盡收、應繳盡繳。五年來,自治區公共財政預算收入累計實現2880億元,其中,近三年自治區公共財政預算收入累計實現2130億元,年均增長28%。

    ——財政保障能力明顯增強。始終堅持公共財政“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理念,在實踐中不斷豐富和完善 “保基本、保重點、保民生、壓一般”的支出原則,有力地發揮了財政“保增長、調結構、惠民生、促和諧”的職能作用。五年來,自治區公共財政預算支出累計完成9117億元,其中,近三年自治區公共財政預算支出累計完成6704億元,年均增長27.9%。

    ——財政宏觀調控作用有效發揮。根據經濟形勢發展變化的需要,相機實施穩健的財政政策和積極的財政政策,財政宏觀調控政策體系進一步健全,調控手段更加豐富,支持重點更加突出。注重發揮政策資金的杠桿作用,突出政府投資對保持經濟快速增長的主導作用,堅持創新手段和拓寬融資渠道並重,實現了由直接調控向間接調控的轉變。財政支持更多地轉向基礎設施、擴大內需、科技創新、生態環保等領域,經濟發展的後勁顯著增強。

    ——保障和改善民生成效顯著。堅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為財政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牢固樹立並不斷強化“民生優先、群眾第一、基層重要”的支出安排理念,持續加大對民生領域的投入力度,著力建立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長效機制,促進了社會和諧穩定。五年來,自治區財政民生投入共6466億元,其中,近三年自治區財政民生投入4829億元,年均增長29.7%。

    ——財政管理改革取得新進展。根據財政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更新財政管理理念,全面推進財政科學化精細化管理。進一步健全財政體制,規範轉移支付制度,提高基層公共服務水平。公共財政體系不斷健全,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支付、政府採購、非稅收入和行政事業單位資産管理等改革深入推進。大力開展財政基礎管理和基層建設,財政管理水平明顯提高。

    總體來看,過去的五年是自治區財政理財思路不斷豐富發展,財政運行質量不斷提高,財政穩定增收機制不斷完善的五年;是自治區財政宏觀調控機制不斷完善,支持經濟發展力度不斷加大,服務經濟發展措施得力、成效顯著的五年;是自治區財政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社會事業發展,讓廣大人民群眾共同享受改革發展成果的五年;是自治區公共財政體系不斷健全,財政改革向縱深推進,財政管理科學化精細化水平不斷提高的五年。

    在看到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財政運行和財政管理中還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主要是:經濟社會事業發展對財政支出需求越來越大,收支矛盾更加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體制機制有待完善,財政支出結構仍需要進一步優化。基層政府保障能力有待提高,財政改革需要深入推進等。對此,我們將高度重視,積極採取有效措施,認真加以解決。

    二、2013年自治區預算草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國務院關於編制2013年中央預算和地方預算的通知》,我們研究確定了2013年自治區預算編制的指導思想和原則。

    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貫徹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自治區第八次黨代會和自治區黨委八屆四次全委(擴大)會議精神,按照國務院編制2013年預算的要求,緊緊圍繞自治區黨委的工作部署,科學安排財政收支預算。大力支持經濟發展方式轉變,促進財政收入快速增長;加大對農業、教育、科技、文化、醫療衛生、社會保障和就業、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點領域投入,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對困難地區支持力度,促進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發展;厲行勤儉節約,從嚴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強財政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基本原則:一是收入預算編制實事求是、積極穩妥、留有餘地,與自治區國民經濟發展相適應。二是調整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全力保障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支出,重點向民生領域傾斜,從嚴控制會議、出國(境)、接待費和樓堂館所建設等一般性支出。三是加大對困難地區轉移支付力度,逐步實現地區間公共服務均等化。四是統籌做好公共財政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編制工作,健全政府預算體系。五是進一步健全績效評價制度,完善績效評價體系,強化評價結果的應用,發揮資金使用效益。六是強化預算執行管理,加大對結余資金的管理力度,確保資金及時撥付、及時見效。

    依據上述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我們代編了自治區預算草案,編制了自治區本級預算草案。

    (一)自治區預算草案

    公共財政預算收入建議安排1109億元,比2012年預計完成數909.1億元增加199.9億元,增長22%。其中:國稅部門徵收的涉及地方分享的稅收收入184億元,增長22%;地稅部門徵收的涉及地方分享的稅收收入666億元,增長22%;非稅收入259億元,增長23.3%。

    公共財政預算支出建議安排2378.8億元,比2012年年初預算2058.9億元增加319.9億元,增長15.5%。

    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建議安排360億元,上年結余103.1億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建議安排378.5億元,結轉下年支出84.6億元。

    以上是自治區代編預算情況,待各級政府的預算上報後,再審核匯總,報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備案。

    (二)自治區本級預算草案

    公共財政預算收入建議安排147.1億元,比2012年預計完成數133.1億元增長10.5%。其中:營業稅1.1億元、企業所得稅4.4億元、資源稅50億元;非稅收入安排91.6億元,比2012年預計完成數84.4億元增長8.6%。

    公共財政預算支出建議安排787.2億元,比2012年年初預算692.2億元增加95億元,增長13.7%。主要支出項目是:農林水事務支出91.4億元,增長11.2%;教育支出72.9億元,增長21.4%;醫療衛生支出29.6億元,增長22.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3.8億元,增長11.6%;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含全民健身經費)22.3億元,增長23%;科學技術支出11.2億元,增長16.3%;公共安全支出57億元,增長17.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93.1億元,增長16%;交通運輸支出135.4億元,增長26.4%。

    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建議安排100.2億元,上年結余67.3億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建議安排97.1億元,結轉下年支出70.4億元。

    (三)自治區本級對各地補助安排情況

    2013年自治區本級對各地補助683.9億元,比2012年預算增加63.9億元,增長10.3%。其中:稅收返還37.5億元,增加2億元,增長5.6%。一般性轉移支付515.8億元,增加58億元,增長12.7%。專項轉移支付130.6億元,增加3.9億元,增長3.1%。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為提高預算編制的完整性,我們將中央提前預告知的轉移支付編入各地預算。二是自治區進一步加大了對各地農業、教育、科技、社會保障和就業、文化、醫療衛生等民生支出的補助力度。三是進一步加大對基層補助力度,確保基層正常運轉。

    以上財政收入預算安排,主要考慮: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以來,自治區確定實施了一系列推進經濟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自治區進入了快速發展時期,自治區經濟將呈現快速增長勢頭,為財政收入快速增長奠定了堅實基礎。創新融資手段,拓寬融資渠道,通過各類投融資平臺籌措資金。加強財稅政策研究分析,努力爭取中央財政增加對我區轉移支付力度。

    以上財政支出預算安排,主要考慮:自治區實現跨越發展,基礎設施必須得到有效改善,一些事關國計民生的重大項目也必須加緊建設,客觀上需要財力作保障;落實自治區各項民生政策,支持社會事業發展,讓各族群眾充分享受改革發展成果,需要不斷加大財政投入;提高基層財政保障水平,進一步加大對困難地縣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增強基層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務能力。

    三、完成2013年預算任務的措施

    2013年是全面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的開局之年,是實施“十二五”規劃承前啟後的關鍵一年,也是落實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和自治區第八次黨代會、自治區黨委八屆四次全委(擴大)會議精神,全面推進自治區跨越式發展和長治久安重要一年。為確保圓滿完成預算收支任務,需要重點抓好以下工作。

    (一)強化財政收入徵管,確保財政收入穩定增長

    健全組織收入機制。嚴格落實收入目標任務,調動各地組織收入的積極性。完善財稅庫銀協調機制,健全預算執行動態考核機制,確保財政收入穩定增長。

    加強財政收入徵管。堅持依法治稅,加強重點稅源監控,嚴厲打擊各種偷逃稅行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自治區確定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堅決制止和糾正越權減免稅行為。

    強化財稅政策研究。支持自治區企業參股央企石油天然氣等資源開展加工利益分配,完善與資源(資産)相關的稅收和收費制度,增加財政收入。

    拓寬財政收入渠道。創新理財思路,採取政府債券、銀行貸款、發行中期票據等方式,不斷拓寬增收渠道。完善資源類非稅收入收繳政策,挖掘增收潛力,確保應收盡收。

    (二)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加大重點支出保障力度

    優先安排基本支出。進一步調整優化支出結構,強化“保基本、保重點、保民生、壓一般”的支出安排原則,預算安排優先保障工資、津貼補貼、機構運轉和社會穩定等基本支出。

    足額保障重點支出。對自治區確定的“兩居”工程、鐵路、公路、機場、水利、生態環保等重大工程和重點項目建設資金足額予以保障。

    大力壓縮一般性支出。堅持厲行節約,大力壓縮會議、接待、出國、購車等一般性支出,嚴格控制樓堂館所建設,集中更多的財力用於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確定的重大民生支出。

    (三)支持經濟科學跨越發展,促進經濟結構調整

    突出政府投資拉動。落實積極財政政策,加大預算內固定資産投入,發揮投資對經濟增長的關鍵作用。積極爭取中央代我區發行地方政府債券,支持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籌集資金建立重大項目前期經費保障機制,支持重要産業、重點領域的重大項目前期和儲備工作。

    強化財政政策扶持。發揮財稅政策引導和扶持作用,大力支持煤炭資源轉換、加快石油石化下游産業發展、加快優勢礦産資源的綜合開發。落實和完善財稅政策,推進戰略性新興産業健康發展和現代服務業加快發展,推動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型微型企業技術創新和結構調整。

    支持生態文明建設。堅持“環保優先、生態立區”,著力支持生態文明建設。落實國家鼓勵循環經濟發展的財稅政策,支持發展新型建材等節能環保産業。加大對城鎮規劃的投入力度,支持加強城市綜合環境整治,打造生態文明、宜業宜居現代化城市。

    (四)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

    支持就業再就業工作。支持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加強職業技能培訓,完善就業服務體系,解決高校畢業生、農村轉移勞動力、城鎮就業困難人員的就業創業問題。落實促進少數民族就業的各項財稅優惠政策,鼓勵在疆企業和各類援疆項目優先吸納當地勞動力就業。

    促進教科文事業發展。加大學前教育支持力度,實施學前雙語保障長效機制,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完善高中辦學條件,推進職業教育辦學模式改革,支持高校內涵式發展。支持發展民生科學技術,提升科技服務民生的能力。繼續支持重點文化惠民工程,積極促進文化事業和文化産業改革發展。

    提高醫療衛生服務水平。繼續提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財政補助標準。鞏固完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實現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全覆蓋。深化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工作,推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

    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支持城鄉居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進一步擴大覆蓋範圍、提高保障水平和統籌層次。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研究建立與物價水平等挂鉤的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鞏固新型農村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成果。

    (五)大力支持“三農”發展,著力鞏固農業基礎地位

    提高農牧民收入水平。鞏固和完善各項涉農補貼制度,適當加大補貼力度,穩步提高糧食最低收購價,促進農民增收。完善草原生態保護獎勵補助機制,實施天然林保護工程、落實退耕還林補助政策,促進生態保護和農牧民持續增收。

    推進農業産業化發展。支持發展現代農副産品加工業,提升農副産品加工轉化增值能力。加大農副産品現代流通體系投入力度,支持農産品外銷平臺建設,不斷提高新疆農副産品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支持農業基礎建設。全面落實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各項財政政策,推進農田水利、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防洪減災工程等農業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大力推進實施中低産田改造和高標準農田示範區建設,努力增加中型灌區節水配套改造項目投入。

    深入推進扶貧開發。加大扶貧投入力度,大力支持南疆三地州扶貧攻堅工程,推進扶貧産業規模化發展和特困山區群眾居住環境和生活條件改善,努力增加貧困農牧民收入。

    (六)深化財政管理改革,提高科學精細理財水平

    深化財稅體制改革。推進財稅改革創新,加快建立以稅收、社會保障、轉移支付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調節機制。完善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財政管理體制,增加對困難地區轉移支付。積極做好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各項準備工作,確保試點工作順利推進。繼續深化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支付、政府採購、非稅收入、資産管理、鄉鎮財政管理等改革,提升財政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水平。

    提高財政支出效益。強化財政支出效益,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進一步加快預算執行進度,確保財政資金支出均衡、有效、安全。逐步建立健全績效目標設定、績效跟蹤、績效評價及結果應用有機結合的預算管理機制,提升財政支出績效。

    強化財政監督管理。加強政府全口徑預算決算的審查和監督,樹立“大監督”理念,建立健全覆蓋所有政府性資金和財政運行全過程的監督機制。大力推進預決算信息公開,擴大公開範圍、細化公開內容,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各位代表,全面完成今年財政收支預算,做好各項財政工作,任務艱巨,責任重大,使命光榮。我們要在自治區黨委的領導下,自覺接受自治區人大的監督,大力弘揚“新疆精神”,踐行“新疆效率”,凝聚力量,攻堅克難,奮力拼搏,努力完成全年各項財政工作任務,為推進新疆跨越式發展和長治久安做出新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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